隆基股份9月9日晚间公告,公司于9月8日与广东粤电茂名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粤电茂名”)正式签署了组件销售合同,公司将向粤电茂名销售单晶硅光伏组件,合同金额约为3.4亿元,交货时间从2016年9月起,按工程进度分批次供货,2016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供货。
据介绍,粤电茂名为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粤电茂名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其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隆基股份表示,此次销售合同签约后,预计将为公司2016年产生组件业务收入约3.4亿元(含税),成交金额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6%左右。此次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高效单晶产品的市场推广,增加单晶组件产品销量,进一步提升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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