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动机(Motivation):
一些业务具有多个变化的角度。
意图(Intent):
将抽象部分于实现部分分离,使他们都独立地变化。
结构(Structure)
Bridge模式的几个要点:
(1)Bridge模式使用“对象间的组合关系”解耦了抽象于和实现之间固有的绑定关系,使抽象和实现可以沿着各自的维度来变化
(2)所谓抽象和实现沿着各自的维度的变化,即“子类化”他们。得到各个子类之后,便可以任意组合他们
(3)Bridge模式有时候类似于多继承方案,但是多继承方案往往违反单一职责原则(即一个类只有一个变化的原因),复用性比较差。Bridge模式是比多继承方案更好的解决方法。
(4)Bridege模式的应用一般在“两个非常强的变化维度”,即使有两个变化的维度,但是在某个方向的变化维度并不剧烈-换言之两个变化不会导致纵横交错的结果,并不一定要使用Bridge模式。
本文转自灵动生活博客园博客,原文链接:http://www.cnblogs.com/ywqu/archive/2009/02/27/1400065.html,如需转载请自行联系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