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otify会让你爱上人工智能创作的音乐吗?

和大多数产业一样,科技也是音乐行业发展的决定因素之一。1877年第一台机械留声机的发明以来,科技一方面改变着音乐的创作形式,另一方面,也取代政治逐渐成为音乐发行模式的决定因素,科技甚至能够通过推动音乐产业结构的变化影响社会主流意识形态。


忧伤的80后文青们,常常提到传说中的美国六七十年代。表面看起来,那个摇滚音乐的黄金年代是社会意识形态发展的必然产物,但是,起决定性作用是科技。


技术改变音乐创作,电吉他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现在看似普通、不可或缺的电吉他,在1930年却是前沿技术。在那个探索与颠覆的时代,电吉他的普及以及各种周边效果器的开发应用成为音乐表现的主要武器。


另一个技术改变音乐创作的例子是模拟磁带。1945-1975年,在录音技术历史上,被称之为模拟磁带时代。模拟磁带不仅大大降低了音乐传播成本,还催生了混音师这个行业。音乐创作者们使用模拟磁带进行剪辑,这是一种出前所未有的创作手法。1950年Les Paul(对,就是那个音乐大师,同时又是录音技术大师,Les Paul)与Mary Ford(他老婆)推出了先锋多轨录音专辑,标志着这一类型的实验达到了高潮。多轨录音孕育了我们所熟知的众多摇滚乐实验。在接下来几十年里,这些试验的结果特征又定义了无数种新的摇滚乐音乐分支。对了,别忘了50年代摇滚乐的崛起杀死了在此之前的流行音乐,Tin Pan Valley的弹唱音乐。


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录音工业开始从模拟磁带时代进入电子时代。


在音乐发行方面,作为新技术的电子化成功颠覆了整个音乐发行业。执着于模拟信号出版物的发行商很快被新出版商吞并,因为后者适应了大众传播的发行形式(比如小型磁带,CD等)。


不过,电子化对音乐创作的影响却比较复杂。当时,一批最前卫的艺术家迫不及待地开始大量实践电子化。这批实践者既包括以此闻名的Kraftwerk,也包括那个一直无法摆脱“列侬遗孀”头衔的怪女人Yoko Ono。


Kraftwerk在大量作品中都试图通过电子技术在音乐中的使用,探讨机器与人的关系。然而,探讨的结果却贯穿着清醒而忧伤的基调,这恐怕也非世人所愿意接受。


然而,这一次电子化运动对音乐创作形式上的颠覆却没那么快。


早期电子技术在音乐创作上的早熟应用,让电子音乐的创作过程更加复杂,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科技对模拟磁带创作模式的颠覆。结果,电子技术对音乐工业的第一轮颠覆,仅仅是增加了音乐工业的模式化,提高了录音工业的生产效率。除了导致大批模拟时代的音乐技术人员的失业,这一次电子化未能完全将音乐工业产业结构带入新的健康模式。


随着高性能个人电脑的普及,以及音乐制作软件日趋成熟,九十年代后期,电子化技术早熟带来的阻碍逐渐消失,录音和电子音乐创作的门槛逐渐降低到电子时代应有的水准——人人都是“驻家音乐家”,人人都可以拥有“家庭音乐制作工作室”。这也为独立音乐的盛行奠定了基础。随着电子乐器设计以及电子乐器制作音乐经验的日趋成熟,EDM(Electronic Dance Music)的流行最终宣告了传统器乐摇滚的落寞。


在音乐出版方面,MP3格式和iPod的普及,再加上起到产业链整合作用的iTunes Store,社会接受了音乐发行不再是寡头游戏,扁平化的出版模式已经到来。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独立音乐,包括独立电子乐的盛行。


(再来一个)然而,一切并未结束。


流媒体的时代已经到来。更多的人选择在线收听,包括 Spotify在内的众多国内外流音乐平台都试图在流媒体市场再现iTunes Store的辉煌。如果Spotify仅仅扮演流媒体特色的互联网发行平台,那么,它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颠覆性。然而,近期Spotify推出的众多新功能都指向了音乐聆听经验(listening experience),这也正是竞争对手Songza的竞争策略。或许,这会是有史以来对音乐创作和出版最大的颠覆。


音乐工业发行理念向来都是以创作者为核心。即使是EDM,从表现形式上看,创作者退居幕后,但是,其主流发行理念依旧是以创作音乐的DJ为核心。但是,Spotify近期发布的专注于聆听经验的一系列设计,却直指音乐行业的去中心化,以及对音乐创作主体的去偶像化,甚至有可能推动音乐作品的去创作主体化,这将直接触及整个现代音乐产业模式的核心基础。直到今天,音乐发行的主要盈利手段依然是靠推广创作主体,达到创作主体的偶像化,并以此培养粉丝。若普通用户潜移默化地逐渐形成了专注于聆听体验,而非创作主体,这将大大降低偶像粉丝养成的成功率。这确实是在挑衅那些还在坚持传统偶像商业模式的竞争对手。


在此,我们很难讨论回答「音乐的本质价值应该是是听者的聆听体验,还是音乐创作主体的主观意识?」这个古老的哲学问题。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如果Spotify成功改变了人们对音乐本质的看法,实现了音乐创作主体的去偶像化,甚至进一步导致音乐的去创作者化,那么,世人接受、甚至爱上AI创作的Generative music的可能性将会大大增加。


Generative music | 生成性音乐

根据Brain Eno 的定义,是指「music that is ever-different and changing, and that is created by a system.


事实上,利用AI(主要是机器学习技术)创作Generative Music的技术研究已经日臻成熟,并已经在游戏配乐领域有一定的商业应用,我们可以在网络上搜到不少由欧美和日本极客撰写的AI程序生成的优秀音乐作品,令人震撼。

不过,对主流社会接受AI创作的Generative Music构成障碍的,不是音乐作品的质量,而是创作观念。


在音乐制作中,无论内行还是外行,多少都会鄙夷通过算法生成的精密悦耳的吉他旋律段落,甚至反对自动化参与制作。他们的衡量标准,显然不是音乐作品聆听体验本身的优秀与否,而是创作主体的创作方式,以及创作理念。让人类社会直接接受非人类的创作主体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但是,如果听众已经习惯了去忽略音乐创作主体,那么,与之相关的音乐衡量标准也将一并不复存在。


要打破人工智能所创作的Generative Music在传统音乐衡量标准中的劣势,人工智智能Generative Music的推动者至少有以下两个选择。


第一,为人工智能创作的Generative Music,植入创作主体的主观意识。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市场品牌塑造将人工智能创造的Generative Music偶像化。另外,我们也可以将人类的主观意识作为创作使用的生成种子之一,生成音乐。其中,最简单直接的方法之一,是通过传感器搜集,并将人类主观意识转化为电子数据,再将这些电子数据作为音乐生成算法的输入参数。不过,无论哪一种方法,都无法逃避一个问题:此时的创作主体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那个会哭会笑有感情有梦想的人,而是一个概念。


第二,将音乐创作主体的主观意识,从音乐作品衡量标准中拿掉。 着重聆听体验有助于培养去创作主体化的音乐欣赏习惯,这会直接降低创作主体主观意识在听众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创作主体的主观意识在衡量标准中权重的降低,潜移默化地为Generative Music的普及铺开了道路。


第一种选择需要Generative Music的产业化推动者像现在的大型发行公司一样,主动进行“人工智能音乐家品牌”的包装和推广,这些并不是一个普通技术项目组可以做到的。


第二种选择,注重聆听体验带来的去主体化变革,能让每一个普通技术项目组做出的Generative Music在各种流媒体平台被听众不带偏见地接触到,并得到针对音乐作品本身的评价。Spotify或许是“无心插柳”,却为Generative Music的发展投了一票。


我们不妨试图想像这样一幅情景:当听说父辈们每次听到同一首音乐都是一样的,而那么多相似的音乐都是出自不同的人类创作者之手时,我们的下一代青少年那惊诧的眼神。Spotify这场基于聆听体验革命,是否真的会不小心推动AI创作的Generative Music?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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