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阻止一个变量被改变,可以使用const关键字。在定义该const变量时,通常需要对它进行初始化, 因为以后就没有机会再去改变它了;
2) 对指针来说,可以指定指针本身为const,也可以指定指针所指的数据为const,或二者同时指定为 const;
3) 在一个函数声明中,const可以修饰形参,表明它是一个输入参数,在函数内部不能改变其值;
4) 对于类的成员函数,若指定其为const类型,则表明其是一个常函数,不能修改类的成员变量,但可以访问所有数据成员;
5) 对于类的成员函数,有时候必须指定其返回值为const类型,以使得其返回值不为“左值”。
6) 跟8一样。略
7) 非const成员函数可以访问非const对象的所有数据成员,但不可以访问const对象的任意数据成员;
8) 一个没有明确声明为const的成员函数被看作是将要修改对象中数据成员的函数,而且编译器不允许它为一个const对象所调用。因此const对象只能调用const成员函数。
9) const类型变量可以通过类型转换符const_cast将const类型转换为非const类型;
10) const类型变量必须定义的时候进行初始化,因此也导致如果类的成员变量有const类型的变量,那么该变量必须在类的初始化列表中进行初始化;
11) 对于函数值传递的情况,因为参数传递是通过复制实参创建一个临时变量传递进函数的,函数内只能改变临时变量,但无法改变实参。则这个时候无论加不加const对实参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但是在引用或指针传递函数调用中,因为传进去的是一个引用或指针,这样函数内部可以改变引用或指针所指向的变量,这时const 才是实实在在地保护了实参所指向的变量。因为在编译阶段编译器对调用函数的选择是根据实参进行的,所以,只有引用传递和指针传递可以用是否加const来重载。一个拥有顶层const 的形参无法和另一个没有顶层const的形参区分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