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资深多媒体人Jan Ozer,LiveVideoStack对原文进行了摘要。文章指出,H.264相关费用不受FRAND(公平,合理和非歧视)要求的限制,并且可能对使用H.264编码和解码功能的所有用户产生影响,尤其是Android设备。
文 / Jan Ozer
译 / 王月美
原文:
http://www.streamingmedia.com/Articles/Editorial/Featured-Articles/Jury-Levels-%247.7-Million-Judgment-Against-Huawei-for-H.264-Patent-Infringement-127140.aspx
知识产权律师David Long最近在他的基本专利博客中报道:在德克萨斯州联邦地方法院进行的陪审团审判发现,中国智能手机制造商—华为侵犯了非执业实体(NPE)PanOptis拥有的关于H.264的相关专利。评委会还发现,H.264不受FRAND(合理,合理和非歧视)要求的限制,而这些要求通常适用于标准所必需的专利。
陪审团对于单一H.264相关专利,判给PanOptis 770万美元。根据Long的说法,这起诉讼可能会对使用H.264编码和解码功能的所有用户产生影响,包括那些分发H.264编码内容的用户,尤其是那些Android终端的生产商。
诉讼涉及华为提供的Android智能手机。诉讼中,PanOptis拥有的专利被称为'238 Patent。以下是一系列问题与解答,以及我的一些分析。
'238 Patent是否声称非FRAND,因为它对标准来说不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却正被华为所使用?
Long:公共记录不明确。我猜测,'238 Patent的主张是针对实现H.264标准的一种方式,而不是唯一的技术方式。因此,索赔的某些部分涉及标准的一部分,但同时也有一部分索赔涉及Android操作系统的实现方式。因此,'238 Patent可能对H.264标准并非是必不可少的,即使提出了FRAND承诺,也不会产生FRAND承诺效应。
如果它对标准至关重要的话,目前还尚不清楚当前或以前的专利所有人是否曾承诺在FRAND条款下授予'238 Patent许可。结论:'238 Patent要么对H.264标准不重要,要么没有FRAND许可承诺。
这在某种程度上与Android操作系统的使用有关吗?
Long:'238 Patent确实相关,因为侵权是基于对H.264标准和Android操作系统的兼容性。根据我读到的信息,目前尚不清楚这有多大程度上取决于Android操作系统,也不清楚华为产品是否存在其他非H.264或非Android方面的侵权行为。
这对Android设备商有何影响?
Long:任何在Android操作系统上使用H.264标准的公司可能会对此发生的情况感兴趣,并且在这种情况下确实会发生与'238 Patent相关的事情。
这与通用H.264编码/解码技术或特定芯片组有关吗?
Long:尚不清楚。该案例似乎已发现,至少'238 Patent索赔的一部分涉及到H.264标准,因此无论使用什么特定的H.264芯片组,都是在专利索赔的部分范围之内的。但该专利索赔的其他部分显然已经涉及到特定产品实施H.264标准的具体方式。例如Android操作系统和华为产品实现H.264标准的具体方式—也就是说,这可能是为什么被认为是“实施”专利而非标准的必要专利的原因。因此,基于此案例的判决,有人想要知道'238 Patent索赔是否涉及特定的H.264芯片组或产品就需要查看'238Patent索赔的其余部分—如索赔的一部分不涉及H.264标准—是否以Android操作系统和被发现侵权的华为设备的方式实施。
这是否会影响任何使用H.264编码/解码技术的公司?
Long:这取决于与Android操作系统如何实现H.264标准的相似性,否则就面临'238 Patent的索赔。
这是否会对使用H.264编码发布内容的任何公司产生影响?
Long:这取决于专利要求,其可能涵盖编码/解码的行为,但可能不包括编码内容本身,当然这也是很常见的。然而,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可能会认为发送编码内容会诱使他人解码该内容,这可能会对诱导侵权行为负责。与此问题的所有其他回答一样,这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在没有根据您自身的具体情况并寻求合格律师的建议,就不要贸然做出决定。
仲裁是否正在进行或者华为已停止使用该侵权技术?
Long:从技术上讲,该裁定是对已售出产品的运行版税。只要华为不改变其产品以停止实施所声称的发明,PanOptis可能就会继续让法院裁定持续版税。
相关背景
2017年7月,Apple向诺基亚支付了超过20亿美元,一定程度上的原因是苹果涉及侵犯H.264专利。现在我们有PanOptis案件审判,表明至少在这种情况下,H.264相关费用不受FRAND的限制。
显然,如果华为侵犯的技术确实被PanOptis所拥有,那么这一判决就是正确的。但是,这两项判决都表明,标准制定过程已被打破。一家公司应该能够完全掌握一项技术,并知道它要花多少钱;这就像是我们如何购买从天然气到杂货的一切。目前的标准制定过程不仅可以防止这种情况发生,而且可以促进相反的行为,例如技术最终确定四年后专利池的出现。
这就是为什么像开放媒体联盟(AOM)这样的团体存在的原因。同样,这也是HEVC陷入困境的原因,也是为什么下一代多功能视频编解码器(VVC)可能同样会面临困境,或者至少未能充分发挥其潜力的原因。除非MPEG改进如何使其技术可用于商业化的政策,否则这一境况将不会有所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