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 DTD 中,元素通过元素声明来进行声明。
声明一个元素
在 DTD 中,XML 元素通过元素声明来进行声明。元素声明使用下面的语法:
<!ELEMENT 元素名称 类别>
或者
<!ELEMENT 元素名称 (元素内容)>
空元素
空元素通过类别关键词EMPTY进行声明:
<!ELEMENT 元素名称 EMPTY>
例子:
<!ELEMENT br EMPTY>
XML例子:
<br />
只有 PCDATA 的元素
只有 PCDATA 的元素通过圆括号中的 #PCDATA 进行声明:
<!ELEMENT 元素名称 (#PCDATA)>
例子:
<!ELEMENT from (#PCDATA)>
带有任何内容的元素
通过类别关键词 ANY 声明的元素,可包含任何可解析数据的组合:
<!ELEMENT 元素名称 ANY>
例子:
<!ELEMENT note ANY>
带有子元素(序列)的元素
带有一个或多个子元素的元素通过圆括号中的子元素名进行声明:
<!ELEMENT 元素名称 (子元素名称 1)>
或者
<!ELEMENT 元素名称 (子元素名称 1,子元素名称 2,.....)>
例子:
<!ELEMENT note (to,from,heading,body)>
当子元素按照由逗号分隔开的序列进行声明时,这些子元素必须按照相同的顺序出现在文档中。在一个完整的声明中,子元素也必须被声明,同时子元素也可拥有子元素。"note" 元素的完整声明是:
<!ELEMENT note (to,from,heading,body)> <!ELEMENT to (#PCDATA)> <!ELEMENT from (#PCDATA)> <!ELEMENT heading (#PCDATA)> <!ELEMENT body (#PCDATA)>
声明只出现一次的元素
<!ELEMENT 元素名称 (子元素名称)>
例子:
<!ELEMENT note (message)>
上面的例子声明了:message 子元素必须出现一次,并且必须只在 "note" 元素中出现一次。
声明最少出现一次的元素
<!ELEMENT 元素名称 (子元素名称+)>
例子:
<!ELEMENT note (message+)>
上面的例子中的加号声明了:message 子元素必须在 "note" 元素内出现至少一次。
声明出现零次或多次的元素
<!ELEMENT 元素名称 (子元素名称*)>
例子:
<!ELEMENT note (message*)>
上面的例子中的星号声明了:子元素 message 可在 "note" 元素内出现零次或多次。
声明出现零次或一次的元素
<!ELEMENT 元素名称 (子元素名称?)>
例子:
<!ELEMENT note (message?)>
上面的例子中的问号声明了:子元素 message 可在 "note" 元素内出现零次或一次。
声明“非.../既...”类型的内容
例子:
<!ELEMENT note (to,from,header,(message|body))>
上面的例子声明了:"note" 元素必须包含 "to" 元素、"from" 元素、"header" 元素,以及非 "message" 元素既 "body" 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