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师之法律法规学习——专利法篇
专利法的学习版本是:
2000年8月25日《关于修改〈*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一.发明创造指的是什么?
1.发明;
2.实用新型;
3.外观设计;
二.发明创造分为哪两类?
1.职务发明创造;
2.非职务发明创造;
三.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权利区别?
类别 |
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
申请被批准后谁为专利权人 |
职务发明创造 |
该单位 |
该单位 |
非职务发明创造 |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
四.发明创造具有哪两项权利?
1.申请专利的权利;
2.谁为专利权人的权利;
五.权利归属权对比图
类别 |
职务发明创造 |
非职务发明创造 |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
申请专利的权利 |
该单位 |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
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
谁为专利权人 |
该单位 |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
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
六.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哪三大原则?
1.新颖性;
2.创造性;
3.实用性;
七.哪些情况不不丧失新颖性?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八.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是否可以转让?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九.如何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十.哪个部门负责管理全国专利工作?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就是国家专利局
十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具有什么权利?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
十二.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如何向外国申请专利?
1.首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
2.再委托其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十三.对授予外观设计有什么条件?
1. 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
2. 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1与2是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方可。
十四.专利申请多长时间就会公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十五.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发明专利权,会做哪三件事情?
1.发给发明专利证书;
2.予以登记;
3.公告;
十六.哪5种情况,将会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十七.发明专利申请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有什么区别?
1.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十八.发明专利权何时生效?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以公告之日起生效。
十九.专利权的有效期多长时间?
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
2.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
注意: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而不是从生效之日算起唷!
类别 |
专利的有效期限(年) |
|
发明专利权 |
20(二十) |
实质审查 |
实用新型专利权 |
10(十) |
初步审查 |
外观设计专利权 |
10(十) |
初步审查 |
二十.不服的如何申诉?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首先是专利复审委员会,然后是人民法院 。
二十一.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向谁起诉?什么时间范围起诉有效?
1.人民法院;
2.时间范围: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
二十二.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以何种身份起诉?
第三人身份;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十三.哪些情形,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的呢?
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3.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二十四.哪些情况,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1.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