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JavaScript 类的设计模式

一种JavaScript 类的设计模式
尽管前面介绍了如何定义一个类,如何初始化一个类的实例,但既可以在function定义
的函数体中添加成员,又可以用prototype 定义类的成员,代码显的很混乱,和面向对象语
言类的实现之间有着很大的区别。那么,如何以一种清晰的方式来定义类呢?下面给出了一
种类的实现模式,并将它们对应到面向对象语言类的实现上。
类的构造函数用来初始化一个实例,是每个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传统意义的面向对
象中,类的构造函数的名称和类的名称一致,同时它们的定义方式和类成员的定义是类似而
又相互独立的。而在JavaScript中,由于对象的灵活的性质,在构造函数中也可以为类添加
成员,在增加灵活性的同时,也增加了代码的复杂度。为了提高代码的可读性和开发效率,
完全可以抛弃这种定义成员的方式,而使用prototype 对象来替代,这样function 的定义就
是类的构造函数,符合传统意义类的实现:类名和构造函数名是相同的。例如:
function class1(){
//构造函数
}
//成员定义
class1.prototype.someProperty=”sample”;
class1.prototype.someMethod=function(){
//方法实现代码
}
虽然上面的代码对于类的定义已经清晰了很多,每定义一个属性或方法,都需要使用一
次class1.prototype,不仅代码体积变大,而且易读性还不够。为了进一步改进,可以使用无
类型对象的构造方法来指定prototype对象,从而实现类的成员定义:
//定义一个类class1
function class1(){
//构造函数
}
//通过指定prototype对象来实现类的成员定义
class1.prototype={
someProperty:”sample”,
someMethod:function(){
//方法代码
},
…//其他属性和方法.
}
上面的代码用一种很清晰的方式定义了class1,构造函数直接用类名来实现,而成员使
用无类型对象来定义,以列表的方式实现了所有属性和方法,并且可以在定义的同时初始化
属性的值。这也更类似于传统意义面向对象语言中类的实现。只是构造函数和类的成员定义
被分为了两个部分,不妨将其看成JavaScript中定义类的一种固定模式,这样在使用时会更
加容易理解。
注意:在一个类的成员之间互相引用,必须通过this 指针来进行,例如在上面例子中的someMethod 方
法中,如果要使用属性someProperty,必须通过this.someProperty的形式,因为在JavaScript中每
个属性和方法都是独立的,它们通过this指针联系在一个对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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