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对超期未运转的光伏发电项目将“按月扣除”收购期

2016年度日本第3次采购价格等估算委员会11月1日举行,经济产业省就确定下年度光伏发电收购价格的设想成本、超过启动期限时的惩罚措施等提出了方案。关于非住宅光伏发电,设备利用率的提高会使收购价格向下。

住宅光伏发电(10kW以下)的系统费用(中值),2016年达到36.7万日元/kW,比2015年下降了约1.2万日元/kW。因已提出了2019年达到30万日元/kW的目标,经产省同意了以领跑者为基准,以更低的成本为前提计算收购价格的方向。

非住宅光伏发电的设备利用率

由对固定价格收购制度(FIT)的再审视,对住宅光伏发电,事先确定数年度的收购价格也成了可选项。但就是否要确定数年度的收购价格,委员们在本次会议上的意见出现了分歧:如山地宪治委员说考虑到收购价格水平会使市场价格大幅下降的现状,应当事先确定多年的收购价格,以引导成本降低,而高村Yukari委员则称在太阳能电池板价格急剧下降的现状下,如果确定多年的价格,反而会妨碍成本降低等。

非住宅光伏发电的系统费用已经以领跑者为基准,采用了1MW以上的前25%的数值。从这个数值来看,2016年为24.4万日元/kW,比2015年的25.1万日元减少了0.7万日元。由于非住宅光伏发电2020年的系统费用目标为20万日元/kW,因此,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是否要阶段性地将本年度的预期数值降得更低成了焦点。在土地平整费、运转维持费方面,提出的设想值与上年度相同。

设备利用率方面,与2014年7月~2015年6月和2015年7月~2016年8月相比,10kW以上总体从13.5%增至13.8%;1MW以上从14.6%增至15.1%;1MW以上2MW以下从14.6%增至15.0%;2MW以上从15.2%增至16.3%等,全部都上升了。这些上升的背景是平均过载(设置的电池板容量大于并网输出功率的设计方法)约为120%。

这些上升部分,基本上已列入了收购价格计算的考虑之中:2015年度的设备利用率预期数值(14%)很可能在2016年度提高到15%左右。这表明,系统价格降低和设备利用率提高,下一年度光伏发电的收购价格就会下调

另一方面,对超期未运转的光伏发电项目(FIT修正法规定的启动期限,住宅光伏发电为1年,非住宅光伏发电为3年),提出了以月为单位从收购期中扣除逾期部分的事务局方案,并获通过。对于招标制度的焦点,即招标对象的规模、招标量、上限价格,将在下年度收购价格讨论的基础上,在下次之后的会议上提出。

本文转自d1net(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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