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网络安全有法可依
2016年11月7日,《*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安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网络安全领域立法,对我们每个人意味着什么呢?
目前,我国网络用户群体庞大。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6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3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53.2%,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6.95亿,网络安全问题尤其是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不可掉以轻心。
《网安法》明确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针对泄露、丢失、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等问题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简单地说就是从法律层面要求网络运营者在收集信息时需要经被收集者同意,并需要保障被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对这些信息保密,不得随意向他人非法提供。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约定的,个人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自己的个人信息。第六十四条更是明确规定了对没有保护好个人信息安全,非法出售的情况,责令改正、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定业务关闭网站。
信息泄露防不胜防
2016年,土耳其爆发重大数据泄露事件,近5000万土耳其公民个人信息牵涉其中。黑客还特地公布了土耳其总统埃尔多安的个人信息。2016年,安全研究员布莱恩·克雷布斯偶然发现,美国最大的电信运营商Verizon公司150万客户联系细节遭受黑客盗窃,被在网上出售。我国在有些领域,也曾出现了个人信息泄露事件。
信息泄露事件频发背后,是互联网地下黑色产业链正日益壮大:黑客利用技术手段对企业网络系统进行攻击,然后将获得数据中的用户信息拿到“黑市”上贩卖获利。黑客根据数据内容的价值,为其标注不同的价格。据称,一万条用户数据能卖到几百至上千元不等的价格,而这也成为黑客攻击网站系统,获得信息数据的最大驱动力。
多措并举确保安全
除了日常会涉及到公民个人信息的*部门,需要做好个人信息安全的防护外,我们个人也需要注意自己的信息安全。除了常规的密码设置、杀毒软件等基本安全措施之外,在涉及个人信息提供时要有“小心驶得万年船”的心态,要有“任何东西都是有价值”的安全意识,另外一定要保持警惕,坚持信息提供最小原则,多问几个为什么。
近年来,因个人信息泄露给居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案件屡见不鲜。人们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已逐步增强,比如递交身份证复印件加注用途,下载APP时拒绝其读取手机定位、通讯录和短信等“要求”,使用微信时关闭多余功能等等。
面对一些单位和机构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的做法,以及信息泄露的隐患,人们依然无能为力。例如:在求职时被要求填写与个人能力评价无关的个人信息,可是用人单位对这些信息没有做相应的加密处理;网络电商要求人们兑换购物券性质的“预存卡”时,必须提供个人的身份证号和银行账号,否则预付款作废;网络约车要求添加银行卡信息等等。凡此种种,信息索要方要么依仗强势地位、要么利用人们的消费惯性,进行信息“勒索”。人们在有意无意间泄露了自己的个人信息。
随着《网安法》的正式实施,我们相信能够有效地遏制网络信息泄露,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信息安全。我们在买完车、买完房、炒过股提交完个人信息后,接到的骚扰电话和诈骗短信越来越少,直至消失。徐玉玉的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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