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启动第一批省级大数据产业园、大数据创业创新孵化园重点培育对象的推荐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在省内重点培育20个左右大数据产业园,争取创建3-4个*大数据产业园;建设20个左右大数据新型创业孵化平台,涌现一批服务经济社会民生的大数据新业态,形成5个以上大数据产业孵化基地。
据省大数据管理局负责人介绍,“十三五”期间,广东结合本省大数据产业发展部署和现有产业发展基础,支持和引导省内有条件的地市、龙头企业培育、建设大数据产业园和大数据创业创新孵化园,搭建“政产学研用”合作平台,集聚一批大数据创新型企业,培育建设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大数据聚集区,抢占数据产业高地。
据了解,接下来我省将通过培育建设大数据产业园和大数据创业创新孵化园,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在具备一定发展基础和比较优势的区域或园区,加快推动大数据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创新化发展,构建形成完善的大数据产业链。
其中,大数据产业园培育对象是省内有条件的地市或龙头企业以大数据产业集聚为主要形态培育和建设的大数据产业园(含在建和拟建)。要求园区的大数据产业聚集度较高,行业带动能力与提升作用较强,区域资源集中,是当地*推动大数据产业集聚的重点规划项目,发展基础条件良好。
大数据创业创新孵化园方面,培育对象则是依托高新技术园区、电子信息产业园、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园、创业园、众创空间、大数据开放平台等,以培育大数据创业创新主体为目标,培育和建设的大数据创业创新孵化园。具体要求孵化园具有开放、交流、共享特征以及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能支撑并推进大数据创新创业项目建设,在培育大数据创新型企业等方面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对于大数据创业创新孵化园,要求场地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能满足企业网络、办公、活动等需要,且场地作为孵化园用途使用期限不少于5年,场地须产权清晰或租用合同明确,在使用期内不得变更用途。园区主要面向大数据及相关领域初创企业、成长成熟期创业实体,并已集聚大数据及相关领域创业创新企业超过20家,大数据及相关领域企业使用的场地占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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