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众点评网和爱帮网的官司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最终法院驳回了大众点评网的诉讼请求。
记得,在2008年大众点评网起诉爱帮网的官司中,大众点评网赢得了“版权保卫诉讼战”。对于2009年这场官司,业内人士均认为,结果将毫无争议的是大众点评网获胜。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法院驳回了大众点评网的诉讼。这样一个结果,不仅出人意料,也着实让人嗟叹不已。
同样关于爱帮网的案件,今年还有一起比较引人关注。国内著名的8684公交网起诉爱帮网,原因是爱帮网采集8684公交网的原创资料。看上去这似乎合情合理,爱帮网作为一个搜索引擎,就是要采集各种信息来服务大众。但是,在现代网络社会,如果要使用拥有著作版权的作品信息,就必须征得版权所有人的同意。就算是版权开放的作品,也应该注明作者以及来源出处。
尽管,爱帮网称有注明来源出处。但在大众点评网和8684公交网拒绝采集的情况下,擅长技术的爱帮网通过伪装蜘蛛爬虫,大量的采集这些网站拥有著作权的信息。而在大众点评网等同业要求其采用行业通用手段,像百度、谷歌那样亮出自己的爬虫身份标识,这样才能够维护行业秩序。而且,按照行业的规矩,这种采集也不是全面的copy,而是有一定的范围限制。显然,爱帮网的采集已经超越了这个范围,产生了替代性影响。
对于这样的采集行为,爱帮网说得冠冕堂皇。但是,这是强词夺理,是站不住脚的。不管是大众点评网也好,还是8684公交网也罢,对于这样的侵权行为是不能纵容的。大众点评网的点评信息,是网友针对大众点评网所著作的作品。8684公交网是通过自己的收集,才整理出来的资料。但爱帮网却不一样,是靠“拿来主义”生存。
并且,对于这样的“拿来主义”,爱帮网是那么的振振有词,真是让人不敢置信。一个靠“拿来主义”生存的企业,竟然能够这么大言不惭。虽然,他举例了谷歌和必应等搜索引擎,那试问一下爱帮网,网友在爱帮网搜集的信息是否会转到源网址呢?谷歌和必应再如何搜索信息,都会跳转到源网址。但是,爱帮网却是在自己的页面出现,这是有本质的区别的。
如果爱帮网不去采集信息,爱帮网还会有人用吗?毫无疑问,肯定不会再有人去用。再说,大众点评网若是没有网友去点评,还会存在吗?肯定不会存在。但是,这两者有一个区别。前者是用后者现成的东西,后者却要不断的提升服务,让网友乐于点评。大众点评网如果不吸引网友参与点评,怎么会有资料呢?但爱帮网却是坐享其成。大众点评网辛辛苦苦获得点评资料,却被爱帮网不劳而获,搁谁心里都憋屈吧?
关键,爱帮网在自己最新的声明当中,还表现得那是非常正义。口口声声要遵纪守法,做一个注重公众形象的科技企业。如果说是爱帮网是一家科技企业,这倒是真的。但是,如果说爱帮网是一家注重公众形象的公司,确实不敢令人恭维。在短短半年的时间内,8684公交网和大众点评网起诉爱帮网,就足可见其根本不在意自身形象。
如果爱帮网继续如此,那整个行业会如何发展呢?如果人人都想不劳而获,坐享其成,那这个行业还能够发展起来吗?结果毫无疑问。大众点评网、8684公交网、携程网这样一些网站辛辛苦苦获得的资料,就这样被爱帮网不劳而获、坐享其成,肯定会让整个行业陷入混乱。最终会是什么呢?真正出力的人,得不到一点实惠,而懒惰的人,却能够得到实惠,这是一种变态的现象。
最终受害的是谁呢?肯定是我们网民。网络改变生活,网络方便我们的生活。但爱帮网这样的害群之马,只会让整个行业陷入迷茫,也会让更多为网友服务的网站变得消极。最终,肯定会影响我们的体验。
而综合以上的信息来看,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应用的广泛应用,针对于互联网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已经显得滞后。就像该案一样,所有的人都认为爱帮网不道德,搅乱了整个行业秩序的时候,法律却显得爱莫能助。从两次判决结果天壤之别,就可以看出我们的法律制度亟需完善,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
所以,我们现在最应该做的是完善法律制度,用法律法规来规范市场秩序。只有这样,行业的发展才能够更加有序,行业参与者才能够更加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