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同样需要“天朗气清”

9月5日上午,正准备前往机场赶赴外地开会的市民杨旭手机忽然刷出一条信息:虹桥机场坠机!链接的视频中,浓烟滚滚的高架道路上,虹桥机场方向的道路指示牌清晰可见。情况是否严重?航班会取消吗?杨旭立即跟航空公司联系,却被告知“从未发生这样的事情”。两天后这条谣言的炮制者被警方拘留,他造谣的初衷竟是“炫耀自己有本事‘知道别人不知道的’。”
  网络已经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成为人们学习、工作、生活的新空间。数据显示,中国网民规模已达7.31亿,其中手机网民6.95亿,增长率连续三年超过10%。和人们的现实生活环境一样,网络空间同样需要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维护网络安全,需要构建网络规则。近年来,多部涉及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密集出台,相关部门对网络空间的治理不断走向纵深,在不少市民看来,网络空间建法立制才能筑牢安全基石。
  今年的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将于9月16日至24日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主题是“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今年宣传周的开幕式、网络安全博览会暨网络安全成就展、网络安全技术高峰论坛、一流网络安全学院示范高校授牌、先进典型表彰等重要活动在上海市举办。

  规则是安全的基石

  “我有一段时间根本不敢打开评论。”市民张磊在微博上评论了一部影视剧后,评论跟帖引来一堆谩骂甚至诅咒其家人,还有人威胁称“你走在路上当心点”。这让张磊十分不解:“难道网络空间就是一个垃圾桶?”
  张磊的烦恼很多网民都曾遭遇。网络跟帖评论本是网民互动交流、表达意见、舆论监督的途径,却出现传播网络谣言、散布污言秽语、发布违法违规信息等不良现象。针对这些问题,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8月25日公布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要求网站建立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
  对于下个月即将实施的《规定》,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这针对的是用户公开发布的信息,而不是个人通信信息,不会损害个人隐私;要求处置的是违法信息,也不存在妨碍言论*问题。”
  “互联网+”高速发展,难免泥沙俱下,“网络水军”即是一例——他们通过职业化地传播谣言或大量评论牟取利益,却导致大量虚假网络信息蔓延。此次出台的《规定》明确要求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规定》还明确要求,网站要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可谓扼住了“网络水军”的命门。
  网络技术发展一日千里,对互联网治理提出挑战——但“难管”不等于“不管”。 下转◆2版
  (上接第1版)《规定》关注到正在兴起的评论方式——弹幕,要求加强弹幕管理,提供弹幕服务的网站要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在一些专业人士看来,这样的要求对网站的技术及管理人员提出了较高要求,却是大势所趋。
  《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网络安全法》《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 ……涉及互联网的法律法规近年密集出台,为网络空间健康发展护航。
  “把互联网管理纳入法治化的轨道是必然趋势。”张磊说法治化的互联网空间是自己作为网民所乐见的:“规则是安全的基石,互联网也不例外。”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今年8月初,一张4名中国青年身穿仿制二战日本军服在四行仓库抗战纪念馆前合影的照片开始流传,在网上引起网民的一致愤慨与谴责。
  上海市*局立即着手调查,赴四川、浙江、北京等地取证,李某等5人均主动投案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李某等人的行为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应当依法予以处罚。8月23日,李某、高某、项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胡某、刘某因未成年、违法情节显著轻微,被教育训诫。
  披上虚拟的外衣,一些网民和企业在网上的行为变得“信马由缰”。“互联网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上海市*局曾多次查处网络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互联网上的行为同样要守法,警方将对违法行为一查到底、严惩不贷。”
  网络也是公共场所正日益成为共识,但这一公共场所与现实中的公共场所的物理区别为执法方式带来新挑战。
  今年,北京市网信办、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上海市网信办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依法关闭了严重违法违规的“中国上海网”和“上海新闻网”。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未经新闻管理部门前置审核同意的网站,不得以“新闻网”命名并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主办单位性质为非*单位的网站,不得以“中国”等字头命名。今后,这样两地管理部门联动执法的方式还将加强。
  在一些专业人士看来,法律法规出台之后,更要强化执法的决心,鼓励维权的意识。“几起重大案件的侦破让我们看到,只要有破案的决心和意志,排除执行过程中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干扰,有关部门相互配合,技术上是完全没问题的。”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陆志安认为,执法部门不能畏于执法成本,也不能让受害个体承担高昂的维权成本。

  让网络涌动正能量

  今年7月8日,上海歌剧院品牌战略部兼艺术教育部主任徐乐娜用手机镜头带领观众走进舞剧团《舞动Opera》的排练厅,直播了一个小时《卡门》舞段的现场排演。无独有偶,安徽黄山一所县级小学的教师汪素秋成了“网红”:这位*非遗项目“程大位珠算法”的代表性传承人将自己的珠算绝活儿搬到网络上直播,吸引了众多年轻人成为“粉丝”。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高雅艺术、传统文化,借助互联网走进年轻人的世界,也让“互联网原住民”惊讶网络之外还有这样精彩的世界。
  曾几何时,人们一提到“直播”“网红”,第一印象就是大尺度涉黄、暴力镜头,浓妆艳抹、“奇葩”形象……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的《网络表演(直播)社会价值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网络表演(直播)整体营收井喷,达到218.5亿元,资本的渗入更滋长了直播的“野蛮生长”。
  互联网推动创新,新生事物如何不长成“歪脖树”?今年4月,国家网信办对“红杏直播”“蜜桃秀”等18款直播类应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核查取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在应用商店下架并关停这些直播类应用。此前,国家网信办等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整治网络直播平台存在的乱象,将1879名严重违规网络主播纳入“黑名单”,在各直播平台禁止其重新注册账号。
  “互联网是一种先进的传播渠道,没有好坏之分,但传播的内容却不能不分对错。”在一些专业人士看来,互联网在法治化框架下的治理,就是要让网络成为一棵“健康的大树”,涌动正能量。

本文转自d1net(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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