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样式继承规则详解
一、总结
一句话总结:继承而发生样式冲突时,最近祖先获胜(最近原则)。
1、继承中哪些样式不会被继承?
多数边框类属性,比如象Padding(补白),Margin(边界),背景和边框的属性都是不能继承的。
2、表格能继承父亲的样式么?
不能
3、如何给当前设置的样式添加最高权限?
!important 设置某个规则比其他的规则更重要
4、继承发生冲突的时候,什么样式获得胜利?
最近祖先
二、CSS3学习笔记-1:CSS样式继承
自己在写css时总会遇上css样式继承的问题,好在一般问题不大,但一直也不明白css样式继承的规则,最近发现了一篇文章讲的不错,因此转载过来:
所谓CSS的继承是指被包在内部的标签将拥有外部标签的样式性质。继承特性最典型的应用通常发挥在整个网页的样式预设,需要指定为其它样式的部份设定在个别元素里即可。这项特性可以给网页设计者提供更理想的发挥空间。但同时继承也有很多规则,应用的时候容易让人迷惑
CSS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继承,它是依赖于祖先-后代的关系的。继承是一种机制,它允许样式不仅可以应用于某个特定的元素,还可以应用于它的后代。例如一个BODY定义了的颜色值也会应用到段落的文本中。下面举例说明:
样式定义:body{color:red;}
应用举例代码:<p>CSS的<strong>层叠和继承</strong>深入探讨</p>
这段代码的应用结果是:“CSS的层叠和继承深入探讨”这段话是红颜色的,“层叠和继承”由于应用了strong元素,所以是粗体。这很符合制作者的意图,也是为什么继承是CSS的一部分的原因。
1.CSS继承的局限性
在CSS中,继承是一种非常自然的行为,我们甚至不需要考虑是否能够这样去做,但是继承也有其局限性。
首先,有些属性是不能继承的。这没有任何原因,只是因为它就是这么设置的。举个例子来说:border属性,大家都知道,border属性是用来设置元素的边框的,它就没有继承性。如下图所示,如果继承了边框属性,那么文档看起来就会很奇怪,除非采取另外的措施关掉边框的继承属性。
多数边框类属性,比如象Padding(补白),Margin(边界),背景和边框的属性都是不能继承的。
2.继承中容易引起的错误
有时候继承也会带来些错误,比如说下面这条CSS定义:
Body{color:blue}
在有些浏览器中这句定义会使除表格之外的文本变成蓝色。从技术上来说,这是不正确的,但是它确实存在。所以我们经常需要借助于某些技巧,比如将CSS定义成这样:
Body,table,th,td{color:blue}
这样表格内的文字也会变成蓝色。
3.多种样式混合应用
既然有了继承性,那么在样式表中的应用上可能会有些读者搞不清,多个样式表同时应用到一个对象上会发生什么情形呢?先举个简单的例子:
样式定义:.apple{color:red;} H1{color:yellow;}
应用举例代码:<H1 CLASS=”apple”>这儿的苹果好红啊</H1>
应用举例效果:因为选择符H1和.apple都匹配上面的H1元素,那么到底浏览器会应用哪一个呢?通过在浏览器中观察,我们发现这段文字应用了.apple这个样式,所以它显示的是红色。这是因为两条规则的特殊性不一样,CSS规则必须这样进行处理。
样式表中的特殊性描述了不同规则的相对权重,它的基本规则是:
统计选择符中的ID属性个数。
统计选择符中的CLASS属性个数。
统计选择符中的HTML标记名格式。
最后,按正确的顺序写出三个数字,不要加空格或逗号,得到一个三位数。( 注意,你需要将数字转换成一个以三个数字结尾的更大的数)。相应于选择符的最终数字列表可以很容易确定较高数字特性凌驾于较低数字的。
以下是一个按特性分类的选择符的列表:
H1 {color:blue;} 特性值为:1
P EM {color:purple;} 特性值为:2
.apple {red;} 特性值为:10
P.bright {color:yellow;} 特性值为:11
P.bright EM.dark {color:brown;} 特性值为:22
#id316 {color:yellow} 特性值为:100
从上表我们可以看出#id316具有更高的特殊性,因而它有更高的权重。当有多个规则都能应用于同一个元素时,权重越高的样式将被优先采用。
4.CSS继承的优先级问题
上面我们讨论了CSS的继承性和特殊性,在特殊性的框架下,被继承的特性值为0,这就意味着任何显示声明的规则将会覆盖其继承样式。因此,不管一条规则具有多高的权重,如果没有其他规则能应用于这个继承元素,那么它也只是个被继承的规则而已,举例说明。
样式定义:
BODY {background:black;}
LI {color:gray;}
UL.white {color:white}
应用举例代码:
<ul>
<li>举例列表一</li>
<li>举例列表二</li>
<li>举例列表三</li>
<li>举例列表四</li>
</ul>
有些读者可能认为除包含.white类的列表项显示为白色外,其余所有的列表项都应该是灰色的。然而情况并非如此。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因为带选择符LI的显式声明的权值比从UL.white规则那里继承过来的权值要大,所以每个列表项都是灰色的。
可能有些地方不是很好理解,大家多思考一下就会明白,平时在应用样式表的时候多留意思考一下。
下面我们再来看一个例子,若给定如下所示的标记,则EM强调文字将会是灰色的,而非黑色,因为EM规则的权值要大于从H1元素继承来的权值:
样式定义:
H1#id316 {color:black;} 特性值为:101
EM {color:gray;} 特性值为:1
应用举例代码:
<H1 ID=”id316”>深入探讨<EM>CSS的继承性</EM></H1>
这是因为第二条EM规则的特性值(1)要比被继承的特性值(0)要大,事实上规定H1#id316的原始特性值(101)对其继承值没有影响,仍旧为0。
小技巧:
如果想让H1始终为黑色,而EM文字在其他情况下红色,那么下面的样式表设置就是一个很好的方法:
H1,H1 EM {color:black;} 特性值为:1,2
EM {color:red;} 特性值为:1
给定这个规则后,除在H1元素内的任何EM文字就都是红色,而H1内的EM文字仍旧为黑色,由于其选择符分组,在第一条规则中就有两条有效的规则(一条是对H1的,另一条是对H1 EM的)也就有两个特性值——每条规则一个。
上面我们讨论了多个样式规则同时应用于同一对象时,哪个规则会被最终应用的一些情况,可能有些细心的读者会说,那STYLE元素呢?对啊,HTML代码中可以直接应用内联样式STYLE的嘛。那么它的特性值如何呢?
回答是这样的:带有STYLE的元素在CSS1下其特性值为100,尽管类似于#ID316这样的ID选择符的特性值也为100,但在实际应用中,STYLE这一权值会更高一些,因为STYLE元素的值看起来要比多数普通规则的权值大。所以我们可以看出内联样式具有高的特性值,具体的例子我们就不举了,大家可以自己试试。
5.人为定义CSS继承优先级
在制作网页的过程中,我们可能想要设置某个规则比其他的规则更重要,CSS中允许这样设置,它们被称为重要规则(important rule)。这是根据其声明的方式和它们的自然属性来命名的。通过在一条规则的分号前插入!important这样一个短语来标记一条重要规则,比如说:
P.apple {color:#red !important; background:white;}
颜色值#red被标记为!important,而背景色white未被标记,如果需要二条规则都是重要的话,那么每条规则都需要标上!important。
正确地放置!important的位置是很重要的,否则整条规则将为无效。!important总是放在规则声明的最后,在分号之前。
标记为!important的规则具有最高的权值,也就是说他没有具体的特性值,但是比其他的权值都要大。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制作者定义的样式比用户定义的样式具有更高权值时,但!important规则恰恰相反:重要的用户定义规则要比制作者定义的样式具有更高权值,即使是标记为!important的重要规则也是如此。
看了这么多文字介绍后,我们来举个例子看一下:
样式定义:
H1 {color:gray !important;}
应用举例代码:
<H1 STYLE=”color:black;”>看这儿!</H1>
应用举例效果:
!important规则会覆盖内联STYLE属性的内容,所以结果文字是灰色的而不是黑色的。
还有最后一种需要考虑的情况:继承值总是具有特性值0的特点,即使是从带有!important的规则继承的值也是如此,在匹配重要规则的元素之外,重要性也会随之消失,这点是需要我们特别注意的!
转载地址:http://www.360doc.com/content/10/0312/12/495229_18463787.shtml#
三、CSS中的样式覆盖原则
规则一:由于继承而发生样式冲突时,最近祖先获胜(最近原则)。
CSS的继承机制使得元素可以从包含它的祖先元素中继承样式,考虑下面这种情况:
<html>
<head>
<title>rule 1title>
<style>
body {color:black;}
p {color:blue;}
style>
head>
<body>
<p>welcome to <strong>gaodayue的网络日志strong>p>
body>
html>
strong分别从body和p中继承了color属性,但是由于p在继承树上离strong更近,因此strong中的文字最终继承p的蓝色。
规则二:继承的样式和直接指定的样式冲突时,直接指定的样式获胜(最直接原则)。
在上面的例子中,假如还指定了strong元素的样式,如:
strong {color:red;}
那么根据规则二,strong中的文字最终显示为红色。
规则三:直接指定的样式发生冲突时,样式权值高者获胜。
样式的权值取决于样式的选择器,权值定义如下表。
css选择器 权值
标签选择器 1
类选择器 10
ID选择器 100
内联样式 1000
伪元素(:first-child等) 1
伪类(:link等) 10
可以看到,内联样式的权值>>ID选择器>>类选择器>>标签选择器,除此以外,后代选择器的权值为每项权值之和,比如”#nav .current a”的权值为100 + 10 + 1 = 111。
规则四:样式权值相同时,后者获胜。
考虑下面这种情况
Written by Jean Graine de Pomme
.byline a {color:red;}p .email {color:blue;}
“.byline a”与”p .email”都直接指定了上面的a元素,且权值都为11,根据规则四,最终显示蓝色。
由于样式表可以是外部的,也可以是内部的,规则四提醒我们要注意外部样式表引入的顺序(及元素的顺序),以及外部样式表与内部样式表的出现位置。一般来说,内部样式表出现在所有外部样式表的引入之后,一般是在之前。
规则五:!important的样式属性不被覆盖。
!important 可以看做是万不得已的时候,打破上述四个规则的”金手指”。如果你一定要采用某个样式属性,而不让它被覆盖的,可以在属性值后加上!important,以规则四的例子为例,”.byline a {color:red !important;}”可以强行使链接显示红色。大多数情况下都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控制样式的覆盖,不能滥用!important。
转载自:http://bbs.csdn.net/topics/390403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