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javascript之 this 关键字详解 文章中,谈及了如下内容,做一个简单的回顾:
1.this对象的涵义就是指向当前对象中的属性和方法。
2.this指向的可变性。当在全局作用域时,this指向全局;当在某个对象中使用this时,this指向该对象;当把某个对象的方法赋值给另外一个对象时,this会指向后一个对象。
3.this的使用场合有:在全局环境中使用;在构造函数中使用,在对象的方法中使用。
4.this的使用注意点,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避免多层嵌套使用this对象。
对this关键字有了稍稍了解便知道,this对象指向会经常改变的,这会造成一些意想不到的影响。JavaScript提供了call
、apply
、bind
这三个方法,来切换/固定this
的指向。
以下内容会分为如下小节:
1.call/apply/bind方法的来源
2.Function.prototype.call()
3.Function.prototype.apply()
3.1:找出数组中的最大数
3.2:将数组的空元素变为undefined
3.3:转换类似数组的对象
4.Function.prototype.bind()
5.绑定回调函数的对象
6.call,apply,bind方法的联系和区别
1.call/apply/bind方法的来源
首先,在使用call,apply,bind方法时,我们有必要知道这三个方法究竟是来自哪里?为什么可以使用的到这三个方法?
call,apply,bind这三个方法其实都是继承自Function.prototype中的,属于实例方法。
console.log(Function.prototype.hasOwnProperty('call')) //true console.log(Function.prototype.hasOwnProperty('apply')) //true console.log(Function.prototype.hasOwnProperty('bind')) //true
上面代码中,都返回了true,表明三种方法都是继承自Function.prototype的。当然,普通的对象,函数,数组都继承了Function.prototype对象中的三个方法,所以这三个方法都可以在对象,数组,函数中使用。
关于继承的概念,会在以后与大家分享。
2.Function.prototype.call()
函数实例的call
方法,可以指定该函数内部this的指向(即函数执行时所在的作用域),然后在所指定的作用域中,调用该函数。并且会立即执行该函数。
看个例子来好好理解这段话。
var keith = { rascal: 123 }; var rascal = 456; function a() { console.log(this.rascal); } a(); a.call(); a.call( a.call(undefined); a.call( a.call(keith);
上面代码中,a函数中的this关键字,如果指向全局对象,返回结果为456。可以看到,如果call方法没有参数,或者参数为null或undefined或者this,则等同于指向全局对象。如果使用call方法将this关键字指向keith对象,也就是将该函数执行时所在的作用域为keith对象,返回结果为123。
call()方法可以传递两个参数。第一个参数是指定函数内部中this的指向(也就是函数执行时所在的作用域),第二个参数是函数调用时需要传递的参数。
function keith(a, b) { console.log(a + b); } keith.call(
第一个参数是必须的,可以是null,undefined,this,但是不能为空。设置为null,undefined,this表明函数keith此时处于全局作用域。第二个参数中必须一个个添加。而在apply中必须以数组的形式添加。
call方法的一个应用是调用对象的原生方法。也可以用于将类数组对象转换为数组。
var obj = {}; console.log(obj.hasOwnProperty('toString')); //false obj.hasOwnProperty = function() { return true; } console.log(obj.hasOwnProperty('toString')); //true console.log(Object.prototype.hasOwnProperty.call(obj, 'toString')); //false
上面代码中,hasOwnProperty是obj对象继承的方法,如果这个方法一旦被覆盖,就不会得到正确结果。call方法可以解决这个方法,它将hasOwnProperty方法的原始定义放到obj对象上执行,这样无论obj上有没有同名方法,都不会影响结果。要注意的是,hasOwnProperty是Object.prototype原生对象的方法,而call是继承自Function.prototype的方法。
3.Function.prototype.apply()
apply
方法的作用与call
方法类似,也是改变this
指向(函数执行时所在的作用域),然后在指定的作用域中,调用该函数。同时也会立即执行该函数。唯一的区别就是,它接收一个数组作为函数执行时的参数。
apply
方法的第一个参数也是this
所要指向的那个对象,如果设为null或undefined或者this,则等同于指定全局对象。第二个参数则是一个数组,该数组的所有成员依次作为参数,在调用时传入原函数。原函数的参数,在call
方法中必须一个个添加,但是在apply
方法中,必须以数组形式添加。
看一下call,apply的细微差别。
function keith(a, b) { console.log(a + b); } keith.call( keith.apply(
上面代码中,第一个参数为null,指向全局作用域;第二个参数传入的形式稍稍不同。
apply方法有以下应用。
3.1:找出数组中的最大数
var a = [2, 4, 5, 7, 8, 10]; console.log(Math.max.apply( console.log(Math.max.call(
Javascript中是没有提供找出数组中最大值的方法的,结合使用继承自Function.prototype的apply和Math.max方法,就可以返回数组的最大值。
3.2:将数组的空元素变为undefined
通过apply
方法,利用Array构造函数将数组的空元素变成undefined。
console.log(Array.apply(null, [1, , 3])); // [1, undefined, 3]
空元素与undefined
的差别在于,数组的forEach
方法会跳过空元素,但是不会跳过undefined和null
。因此,遍历内部元素的时候,会得到不同的结果。
var a = [1, , 3]; a.forEach(function(index) { console.log(index); //1,3 ,跳过了空元素。 }) Array.apply(null,a).forEach(function(index){ console.log(index); ////1,undefined,3 ,将空元素设置为undefined })
3.3:转换类似数组的对象
另外,利用数组对象的slice
方法,可以将一个类似数组的对象(比如arguments
对象)转为真正的数组。当然,slice方法的一个重要应用,就是将类似数组的对象转为真正的数组。call和apply都可以实现该应用。
console.log(Array.prototype.slice.apply({0:1,length:1})); //[1] console.log(Array.prototype.slice.call({0:1,length:1})); //[1] console.log(Array.prototype.slice.apply({0:1,length:2})); //[1,undefined] console.log(Array.prototype.slice.call({0:1,length:2})); //[1,undefined]
function keith(a,b,c){ return arguments; } console.log(Array.prototype.slice.call(keith(2,3,4))); //[2,3,4]
上面代码的call,apply方法的参数都是对象,但是返回结果都是数组,这就起到了将对象转成数组的目的。从上面代码可以看到,这个方法起作用的前提是,被处理的对象必须有length属性,以及相对应的数字键。
4.Function.prototype.bind()
bind
方法用于指定函数内部的this指向(执行时所在的作用域)
,然后返回一个新函数。bind方法并非立即执行一个函数。
var keith = { a: 1, count: function() { console.log(this.a++); } }; keith.count(); keith.count(); keith.count();
上面代码中,如果this.a指向keith对象内部的a属性,如果这个方法赋值给另外一个变量,调用时就会出错。
var keith = { a: 1, count: function() { console.log(this.a++); } }; var f = keith.count; f(); //NaN
上面代码中,如果把count方法赋值给f变量,那么this对象指向不再是keith对象了,而是window对象。而window.a默认为undefined,进行递增运算之后undefined++就等于NaN。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使用bind方法,将keith对象里的this绑定到keith对象上,或者是直接调用。
var f = keith.count.bind(keith); f(); f(); f();
keith.count.bind(keith)() keith.count.bind(keith)() keith.count.bind(keith)()
当然,this也可以绑定到其他对象上。
var obj = { a: 100 }; var f = keith.count.bind(obj); f(); f(); f();
同样,我们也可以给bind方法传递参数,第一个参数如果为null或者undefined或者this,会将函数内部的this对象指向全局环境;第二个为调用时需要的参数,并且传递参数的形式与call方法相同。
function keith(a, b) { return a + b; } console.log(keith.apply( console.log(keith.call( console.log(keith.bind(null, 1, 4)); //keith() console.log(keith.bind(
上面代码中,可以看出call,apply,bind三者的区别:call和apply方法都是在调用之后立即执行的。而bind调用之后是返回原函数,需要再调用一次才行,有点像闭包的味道,如果对闭包概念不熟悉,可以浏览这两篇文章:javascript--函数参数与闭包--详解,javascript中重要概念-闭包-深入理解。
5.绑定回调函数的对象
在这篇文章javascript之 this 关键字详解中,有谈及到如果在回掉函数中使用this对象,那么this对象是会指向DOM对象,也就是button对象。如果要解决回调函数中this指向问题,可以用如下方法。
var o = { f: function() { console.log(this === o); } } $('#button').on('click', function() { o.f.apply(o); //或者 o.f.call(o); //或者 o.f.bind(o)(); });
点击按钮以后,控制台将会显示true
。由于apply
方法(或者call
方法)不仅绑定函数执行时所在的对象,还会立即执行函数(而bind方法不会立即执行,注意区别),因此不得不把绑定语句写在一个函数体内。
6.call,apply,bind方法的联系和区别
其实用于指定函数内部的this指向的问题,这三个方法都差不多,只是存在形式上的差别。读者可以将以上的例子用三种方法尝试用三种方法实现。
总结一下call,apply,bind方法:
a:第一个参数都是指定函数内部中this的指向(函数执行时所在的作用域),然后根据指定的作用域,调用该函数。
b:都可以在函数调用时传递参数。call,bind方法需要直接传入,而apply方法需要以数组的形式传入。
c:call,apply方法是在调用之后立即执行函数,而bind方法没有立即执行,需要将函数再执行一遍。有点闭包的味道。
d:改变this对象的指向问题不仅有call,apply,bind方法,也可以使用that变量来固定this的指向。如有疑问,请访问 javascript之 this 关键字详解
完。
感谢大家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