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马程序员—— Java SE(2)

1.this的两种用法:(1)当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重名是,可以用关键字this来区分 。this代表对象,代表的是this所在函数所属对象的引用(哪个对象调用了this所在的函数,this就代表哪个对象)(一个类中的成员想要被执行就必须有对象调用。静态除外)  (2)this可以用于在构造函数中调用其它构造函数(注意:只能定义在构造函数的第一行,因为初始化时必须被先执行)

2.static关键字的特点:(1)static修饰符,使用于修饰成员(成员变量、成员函数) (2)static修饰的成员被所有的对象所共享

3.static优先于对象存在,因为static的成员随着类的加载就已经存在。static修饰的成员多了一种调用方式,可以直接用 类名.静态成员 调用。static修饰的数据是共享数据,对象中存储的是特有对象

4.成员变量(又叫实例变量)与静态变量(又叫类变量)的对比:(1)两个变量的声明周期不同:成员变量随着对象的创建而存在,随着对象的被回收而释放。静态变量随着类的加载而存在,随着类的消失而消失。(2)调用方式不同:成员变量只能被对象调用;静态变量可以被对象调用,还可以被类名调用 (3)别名不同:成员变量又叫实例变量;静态变量又叫类变量 (4)存储位置不同:成员变量存储在堆内存的对象中,所以也叫对象的特有资源;静态变量存储在 方法区(静态区),所以也叫对象的共享数据

5.静态使用的注意事项:(1)静态方法只能访问静态成员(静态变量、静态函数。)静态先在(随着类的加载而存在)、非静态后在(随着对象的创建而存在),先在的不可以访问后在的,后在的可以访问先在的,即静态的不可以访问非静态的,但非静态的可以访问静态多的 ,也可以访问非静态的 (2)静态方法中不能使用this或super关键字  (3) 主函数是静态的。

6.想要调用一个方法有两种方式:类调用、方法调用。

7.方法区分为静态区和非静态区。非静态区里所有成员都有一个this所属,因为非静态区只能被对象调用。静态区中所属都是类名。静态成员前省略的是类名,非静态前省略的是this

8.静态什么时候用?

(1)静态变量:当分析对象中所具备的成员变量值都是相同的时,这个成员变量可以用静态修饰;只要数据在对象中都是不同的,就是对象的特有属性,必须存储在对象中,是非静态的。

(2)静态函数:函数是否用静态修饰,就参考一点,就是该函数是否有访问到对象的特有属性,简单点说从源代码看,该功能是否需要访问非静态的成员变量,如果需要,该功能就是非静态的;如果不需要,可以将该功能定义成静态的,当然也可以定义成非静态的。(对象是封装特有数据的,如果方法没有访问特有数据,则对象的创建是没有意义的,没有访问特有数据,可以将该功能定义成静态的,直接用类名调用即可)

(3)静态代码块:随着类的加载而执行,而且只执行一次。

作用:用于给类进行初始化(注意:并不是所有的类都通过构造函数初始化的,有的类是不需要创建对象就可以完成初始化操作。如果类中全是静态成员,则类不需要对象,只用静态代码块即可初始化类)

(4)构造代码块:可以给所有的对象进行初始化。(具备对象初始化的通用性)

(5)构造函数:是给对应的对象进行针对性的初始化(具备针对特定对象的初始化)

(6)局部代码块:限定局部变量的声明周期

 /**
* 需求: 写一段代码,分别验证静态代码块、代码块、构造函数在
* 1、初始化对象的时候的执行顺序
* 2、直接用类名调用该类的静态变量时的执行的顺序
* @param args
*/
//执行顺序:静态代码块-->代码块-->构造函数
public class TestFirstDemo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new StaticCodeConstructor();//初始化对象
String haha = StaticCodeConstructor.test;
sop(haha);
}
//重新定义打印功能
public static void sop(Object obj){
System.out.println(obj);
}
} class StaticCodeConstructor{
//静态代码块
static {
System.out.println("静态代码块-->");
}
//代码块
{
System.out.println("代码块-->");
}
//构造函数
StaticCodeConstructor(){
System.out.println("构造函数-->");
}
//定义一个静态变量
public static final String test = "静态变量";
}

9.执行顺序:静态代码块-->构造代码块-->构造函数

10.23种设计模式:对问题行之有效的解决方式,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思想。

单例设计模式解决的问题是:可以保证一个类在内存中的唯一性。

必须对于多个程序使用同一个配置信息对象时,需保证该对象的唯一性,那么如何保证对象的唯一性?

(1)不允许其他程序用new 创建该类对象

(2)在该类中创建一个本类实例

(3)对外提供一个方法,让其他程序可以获取该对象

11.单例模式步骤:(1)私有化该类的构造函数 (2)通过new,在本类中创建一个本类对象  (3)定义一个公有的方法,将创建的对象返回

12.单例的例子:

 public class Single {
private static final Single s = new Single();//通过new在本类中创建一个本类对象
private Single(){};//私有化该类的构造函数
public static Single getInstance(){//定义一个公有的方法,将创建的对象返回
return s;
}
} class SingleDemo{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饿汉式或者懒汉式
}
}

13.继承:(抽取)

java仅支持单继承

单继承:一个子类只能有一个直接父类

多继承:一个子类可以有多个直接父类(java不支持,但进行了改良),不直接支持的原因是,当多个父类中有相同成员时,会产生调用的不确定性

14.java支持多重继承(多层继承即继承体系),当要使用一个继承体系时 (1)查看该体系顶层类,了解该体系基本功能  (2)创建该体系中的最子类对象,完成调用

15.当本类中的成员和局部变量同名时用this区分(this代表本类对象的引用)

当子父类中的成员变量同名时,用super区分,super代表父类

当子父类中出现成员函数一样情况,会首先用子类函数,这种现象叫 覆盖。

子类不能直接调用父类中私有的属性成员,如果父类对外提供方法,子类可以通过 super.方法名 间接调用

16.函数的两个特性:(1)重载(overloading):同一个类中   (2)覆盖(重写overriding):在子类中,故需要有继承关系

17.重载:可以改变返回值类型,口诀:两同、三不同即同一个类、同一方法名、参数列表(方法签名)的个数、类型、顺序不同

18.覆盖(重写)注意事项:

(1)子类方法覆盖父类方法时,子类权限必须大于等于父类权限

(2)静态子类只能覆盖静态父类

19.覆盖即保留父类功能,实现子类特有内容。那么应该什么时候使用覆盖操作:

当对一个类进行子类扩展时,子类需要保留父类的功能声明。但是要定义子类中该功能的特有内容,那么就应该使用覆盖来完成。

20.当子类构造对象时,发现访问子类的构造函数,父类也被访问。原因是:在子类的构造函数的第一行有隐式的super();这是默认的

21.子类的实例化过程都会默认去访问父类的空参构造方法。如果子类想访问父类的含参构造方法,则在子类构造方法中,手动写入super(参数)

22.为什么子类实例化的时候要访问父类的构造函数?

super语句,必须定义在子类构造函数第一行,因为父类初始化动作要先完成。

23.抽象类中有构造函数吗? 有,用于给子类对象初始化

24.抽象类中可以不定义抽象方法吗?可以,但是很少见,目的就是不让类创建对象

25.抽象关键字abstract不可以和哪些关键字共存?

private 原因:抽象方法要被子类方法覆盖,如果私有,隐藏方法,则子类方法无法完成覆盖

static   原因:如果成员变静态,成为共享数据,则不需要对象;抽象类也不需要对象,可以直接使用类名.方法名(),抽象方法体运行无意义,因为无内容

final     原因: final的作用是修饰变量:表示此变量不可修改;修饰方法:表示此方法不可被重写(覆盖);修饰类:表示此类不可被继承。abstract修饰抽象方法,需要子类实现其抽象方法。因此不可与final一同使用

26.抽象类与一般类的特点:

相同点:抽象类与一般类都用来描述事物,都在内部定义了成员

不同: (1)一般类有足够的描述信息;抽象类描述事物的信息可能不足

   (2)一般类中不能定义抽象方法,只能定义非抽象方法;抽象类中可以定义抽象方法,同时也可定义非抽象方法

   (3)一般类可以被实例化;抽象类不可以被实例化

27.抽象类一定是父类吗? 是的,因为需要子类覆盖其方法,才可以对子类进行实例化。

28.类与类之间是继承关系;类与接口之间是实现关系;接口与接口之间是继承关系,而且可以多继承

实现:接口中的方法都是未实现的,用的时候都得自己实现

29.一个类在继承另一个类的同时,还可以扩展功能,实现多个接口,接口的出现避免了单继承的局限性。

30.抽象类与接口的区别?

(1)抽象类需要被继承,而且只能单继承。接口需要被实现,而且可以多实现,即实现多个接口

(2)抽象类中可以定义抽象方法与非抽象方法,子类继承后可以直接调用非抽象方法;接口中只能定义抽象方法(即接口中全部是未实现的方法),子类必须全部实现其方法,否则子类只能被定义为抽象类

(3)抽象类之间是继承,is a 关系,是定义该体系的基本共性内容(抽取而来);接口的实现是like a关系,是定义体系额外的扩展功能

31.多态(一个对象,多种形态),在代码中的体现:父类或接口的引用指向子类的对象

32.多态的好处:提高了代码的扩展性,前期定义的代码后期可用

弊端:前期定义的内容,不能使用(调用)后期子类的特有内容

33.多态的前提:(1)必须要有关系,继承或者实现关系  (2)要有覆盖

如有错误,欢迎大家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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