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种设计模式分类

        在大话设计模式第29章OOTV杯超级模式大赛中,对23种设计模式进行了分类,下面我们对这些模式进行总结。

总体来说23种设计模式分为三大类:

创建型模式(5种):

1、工厂方法模式:定义一个用于创建对象的接口,让子类决定实例化哪一个类,工厂模式使一个类的实例化延迟到其子类。

2、抽象工厂模式:提供一个创建一系列或相关依赖对象的接口,而无需指定它们具体的类。

3、单例模式:她提倡简捷就是美,保证一个类仅有一个实例,并提供一个访问它的全局访问点。

4、建造者模式:将一个复杂对象的构建与它的表示分离,使得同样的构建过程可以创建不同的表示。

5、原型模式:用原型实例指定创建对象的种类,并且通过拷贝这些原型创建新的对象。

相信大家都听说过简单工厂模式,他也属于创建型模式中的一种,但是并没有列入到经典的23中设计模式当中,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应该是简单工厂模式严重违背了开闭原则,所以她连海选都没有通过!)

结构型模式(7种):

1、适配器模式: 将一个类的接口转换成客户希望的另外一个接口。适配器模式使得原本由于接口不兼容而不能一起工作的那些类可以一起工作。

2、装饰模式:动态地给一个对象添加一些额外的职责。就增加功能来说,装饰模式相比生成子类更加灵活。

3、代理模式:为其他对象提供一种代理以控制对这个对象的访问。

4、外观模式:子系统中的一组接口提供一个一致的界面,外观模式定义了一个高层接口,这个接口使得这一子系统更加容易使用。

5、桥接模式:将抽象部分与它的实现部分分离,使它们都可以独立地变化。

6、组合模式:将对象组合成树形结构以表示‘部分-整体’的层次结构,组合模式使得用户对单个对象和组合对象的使用具有一致性。

7、享元模式:为运用共享技术有效地支持大量细粒度的对象。

在7中结构型模式中,一般优先使用组合而非继承,但是并不是说不能使用继承,因为继承毕竟是面向对象的三大特性之一(封装、继承、多态)。继承的场景是随处可见的,但是每一种继承只适合封装一种变化,面对多维变化的场景,如果强行使用多继承的方式来实现,则会造成子类数目爆炸性增长,而使用组合的方式能够使多维变化点能够独立的扩展和变化

行为型模式(11种):

1、策略模式: 定义一系列的算法,把它们一个个封装起来,并且使它们可相互替换。本模式使得算法可独立于使用它的客户而变化。

2、模板方法模式:定义一个操作的算法骨架,而将一些步骤延迟到子类中,模板方法使得子类可以不改变一个算法的结构即可重定义该算法的某些特定步骤。 

3、观察者模式:定义对象间的一种一对多的依赖关系,当一个对象的状态发生改变时,所有依赖于它的对象都得到通知并自动更新。

4、迭代器模式:提供一种方法顺序访问一个聚合对象中各个元素,而又不需暴露该对象的内部表示。

5、责任链模式:使多个对象都有机会处理请求,从而避免请求的发送者和接收者之间的耦合关系。将这些对象连成一条链,并沿着这条链传递该请求,直到有一个对象处理它为止。

6、命令模式:将一个请求封装为一个对象,从而是你可用不用的请求对客户进行参数化;可以对请求排队或记录请求日志,以及支持可撤销的操作。

7、备忘录模式:在不破坏封装性的前提下,捕获一个对象的内部状态,并在该对象之外保存这个状态。这样以后就可将该对象恢复到原先保存的状态。

8、状态模式:允许一个对象在其内部状态改变时改变它的行为,让对象看起来似乎修改了它的类。

9、访问者模式:表示一个作用于某对象结构中的各元素的操作。它使你可以在不改变各元素的前提下定义作用于这些元素的新操作。

10、中介者模式:用一个中介对象来封装一系列的对象交互。中介者使各对象不需要显示地相互引用,从而使其耦合松散,而且可以独立地改变它们之间的交互。

11、解释器模式:给定一个语言,定义它的文法的一种表示,并定义一个解释器,这个解释器使用该表示来解释语言中的句子。

行为模式又分为行为类模式和行为对象模式,行为类模式采用继承机制在类间分配行为,其中模板方法模式和解释器模式就属于行为类模式;行为对象模式使用对象组合而非继承,描述了一组相互对等的对象如何相互协作来完成任何一个单一对象都无法完成的任务,剩下的9中行为模式都属于组合行为模式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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