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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多数情况下,template<typename T> 与template<class T>是可以相互通用的,而且在早期的C++ 版本中也只有template<class T>一种申明方式。
但是这种重复利用已存在的关键字的方式似乎会引起混淆。比如下面这样一个例子:
template <class T> class Demonstration { public: void method() { T::A *aObj; // oops … // … };<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 </span>
代码的本意是想生命一个类型为T::A的对象指针 aObj,其中A是模板类T中的一个子类。但是编译器却会将这条语句理解成一个表达式,即T中的静态成员A 与 aObj相乘。这无疑并非是我们想要的。因为这种情况的出现,C++中引进了template<typename T>。一次来解决这种情况。
typename T::A* a6; // declare pointer to T’s A
这条语句会告诉编译器这是一条声明语句,声明一个T的内部类A的指针对象。
所以在选择使用typename和class时,如果没有上述的这种情况,那么二者可以通用;如果有,那么就必须使用type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