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企业孵化器推新评价体系,孵化成效与科技属性成核心指标

科技企业孵化器推新评价体系,孵化成效与科技属性成核心指标

为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日前,科技部火炬中心对《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国科火字〔2013〕182号)文件进行了修订并对外发布。

修订后的“评价体系”重点围绕科技型创新创业企业培育,按照孵化器功能差异开展分类评价,将*科技企业孵化器分为综合孵化器和专业孵化器,并设置不同指标和权重,在评价测算上更加体现政策导向和制度公平。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评价结果将作为支持*孵化器发展的重要政策依据。

创头条采访相关人士获悉,修订版“评价体系”呈现了几大特点和变化。

分类评价,综合型与专业型各有标准

“评价体系”按照孵化器功能差异,将孵化器分为综合孵化器和专业孵化器,12项定量指标和6项定性指标相结合,设置不同指标和权重,引导不同类型孵化器共同实现高质量发展。

目前,孵化器数量不断扩大,类型、发展模式日趋多元,分类评价通过权重的差异化设置,突出了不同类型孵化的功能和效用,是对孵化器发展水平做出科学评价的重要途径。尤其在突出特色化、专业化等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导向作用上,有了评价依据。

设置加分项,促进各类孵化器公平发展

本次评价除采用综合加权评分的方法计算基础指标得分外,还将围绕孵化器在区域中开展的特色工作、承担的社会职能、对产业带动作用设计加分项指标,根据孵化器类型分别赋予综合孵化器和专业孵化器加分项得分,二者相加得出孵化器综合评价得分。

通过设置加分项个性指标,对孵化器承载的多元化功能及对区域创新发展的特色作用进行全面考察,将实现对不同类型孵化器的有效引导,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有些孵化器可能在经济效益上不如其他同行,但在区域双创生态搭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的价值值得被肯定。”行业人士说。

注重孵化成效,突出科技属性

修订后的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由孵化绩效、服务能力、可持续发展三个一级指标和两个加分项指标构成。

据悉,经讨论研究,孵化绩效由原来的30%调整为55%,在一级指标权重中占比最高,主要从在孵企业收入和融资情况、科技含量、在孵企业成长性、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设置9项指标,综合考察孵化企业情况,引导孵化器提高孵化质量。

同时在孵化绩效评价中,更加注重科技含量。原来的“考核期内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在孵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一项,改为“孵化器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增加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并从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情况、知识产权情况等角度,加大对孵化器培育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发展质量的评价,引导孵化器从注重载体建设向高质量创新创业主体培育升级。

同时,本次修订对二级指标设置精简优化,指标数量由原指标体系26个调整为22个(含加分项2项),更加突出考核评价的精准性。新增孵化器跟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情况、孵化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情况、服务情况等5个基础项和2个加分项;删除服务人员数量与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接受专业培训的孵化器从业人员比例等11项;优化调整12项;保留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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