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基础——面向对象2

Java基础——面向对象2

继承

子类无法使用父类的私有属性或方法

Java中只有单继承,没有多继承

Ctrl + h 打开继承树

在Java中,所有的类,都默认直接或间接继承Object类

new子类时,调用子类的构造器,默认且必须调用父类的构造器(即super()必须在第一行)

super注意点:
1. super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必须在(子类的)构造方法的第一个
2. super必须只能出现在子类的方法或者构造方法中!
3. super和 this 不能同时调用构造方法!
Vs this:
代表的对象不同:
this: 本身调用者这个对象
super: 代表父类对象的应用
前提
this: 没有继承也可以使用
super: 只能在继承条件才可以使用
构造方法
this();:本类的构造
super():父类的构造!

重写与重载

重载就是在同一个类中方法名相同,但是参数不同

重写都是方法的重写,和属性无关

父类的引用指向了子类(B b = new A();//B是A的父类)

Override 重写

重写,需要有继承关系,子类重写父类的方法!
1. 方法名必须相同
2. 参数列表必须相同
3. 修饰符,范围可以扩大但不能缩小: public>Protected>Default>private
4. 抛出的异常,范围,可以被缩小,但不能扩大:ClassNotFoundException --> Exception(大)

重写,子类的方法和父类必要一致,方法体不同!

为什么需要重写:
1. 父类的功能,子类不一定需要,或者不一定满足!
Alt + Insert : override;

多态

Person s = new Student(); //父类的引用指向子类

子类能调用的方法都是自己的或者继承父类的
父类可以指向子类,但是不能调用子类独有的方法

多态注意事项:

  1. 多态是方法的多态,属性没有多态
  2. 父类和子类之间必须有联系 ClassCastException 类型转换异常!
  3. 存在条件:继承关系,方法需要重写,父类引用指向子类对象! Father f1 = new Son();
    不能重写的方法:
    1. static 方法,属于类,它不属于实例
    2. final 常量;
    3. private方法;
上一篇:随笔


下一篇:MySQL设置数据库为只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