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的三大特性:
1、封装,根据职责将属性和方法封装到一个抽象的类中
2、继承,实现代码的重用,相同的代码不需要重复的编写
3、多态,不同的对象调用相同的方法,产生不同的实行结果,增加代码的灵活度
一、单继承
1、继承的概念、语法和特点
继承的概念:子类 拥有 父类 的所有方法和属性
语法:
class 类名(父类名):
pass
子类 继承自 父类,可以直接享受父类中已经封装好的方法,不需要再次开发
子类中应该根据职责,封装子类特有的属性和方法
<子类是父类的派生类,父类是子类的基类,子类从父类派生>
2、继承的传递性
子类拥有父类以及父类的父类中封装的所有属性和方法
二、方法的重写
当父类的方法实现不能满足子类需求时,可以对方法进行重写(override)
重写 父类方法有两种情况:
(1)覆盖 父类的方法
(2)对父类的方法进行扩展
1、覆盖父类的方法
实现方式:相当于在子类中定义了一个和父类同名的方法并实现
重写后,在运行时只会调用子类中重写的方法,不会再调用父类的封装
2、对父类的方法进行扩展
如果在开发中,子类的方法实现中包含父类的方法实现,即父类原本封装的方法实现是子类方法的一部分,就可以使用扩展的方法
(1)在子类中重写父类的方法
(2)在需要的位置使用 super().父类方法 来调用父类方法的执行
(3)代码其他位置针对子类的需求,编写子类特有的代码实现
关于super:
在Python中super是一个特殊的类
super()就是使用super类创建出来的对象
最常使用的场景就是在重写父类方法时,调用在父类中封装的方法实现
调用方法:
super().父类方法()
Python2.x中,还可以采用如下方式调用父类方法:
父类名.方法(self)
不推荐使用,因为一旦父类发生变化,方法调用位置的类名也需要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