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tic ,final,abstract 关键字

java中static关键字的作用:1、java中可以通过statin关键字修饰变量达到全局变量的效果;2、static修饰的方法属于类方法,不需要创建对象就可以调用;3、static代码块常用于初始化静态变量。
java中static关键字的作用:
在java语言中有四种使用情况:成员变量、成员方法、代码块和内部类
(1)static成员变量
java中可以通过statin关键字修饰变量达到全局变量的效果。static修饰的变量(静态变量)属于类,在类第一次通过类加载器到jvm时被分配内存空间。
(2)static成员方法
static修饰的方法属于类方法,不需要创建对象就可以调用。static方法中不能使用this和super等关键字,不能调用非static方法,只能访问所属类的静态成员变量和静态方法。
(3)static 代码块
JVM在加载类时会执行static代码块,static代码块常用于初始化静态变量,static代码只会在类被加载时执行且执行一次。
(4)static内部类
static内部类可以不依赖外部类实例对象而被实例化,而内部类需要在外部类实例化后才能被实例化。
静态内部类不能访问外部类的普通变量,只能访问外部类的静态成员变量和静态方法。

static ,final,abstract 关键字

一、final关键字的基本用法

在Java中,final关键字可以用来修饰类、方法和变量(包括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下面就从这三个方面来了解一下final关键字的基本用法。

1、修饰类

   当用final修饰一个类时,表明这个类不能被继承。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类你永远不会让他被继承,就可以用final进行修饰。final类中的成员变量可以根据需要设为final,但是要注意final类中的所有成员方法都会被隐式地指定为final方法。

在使用final修饰类的时候,要注意谨慎选择,除非这个类真的在以后不会用来继承或者出于安全的考虑,尽量不要将类设计为final类。

2、修饰方法

     下面这段话摘自《Java编程思想》第四版第143页:

  “使用final方法的原因有两个。第一个原因是把方法锁定,以防任何继承类修改它的含义;第二个原因是效率。在早期的Java实现版本中,会将final方法转为内嵌调用。但是如果方法过于庞大,可能看不到内嵌调用带来的任何性能提升。在最近的Java版本中,不需要使用final方法进行这些优化了。“

  因此,如果只有在想明确禁止 该方法在子类中被覆盖的情况下才将方法设置为final的。即父类的final方法是不能被子类所覆盖的,也就是说子类是不能够存在和父类一模一样的方法的。

     final修饰的方法表示此方法已经是“最后的、最终的”含义,亦即此方法不能被重写(可以重载多个final修饰的方法)。此处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因为重写的前提是子类可以从父类中继承此方法,如果父类中final修饰的方法同时访问控制权限为private,将会导致子类中不能直接继承到此方法,因此,此时可以在子类中定义相同的方法名和参数,此时不再产生重写与final的矛盾,而是在子类中重新定义了新的方法。(注:类的private方法会隐式地被指定为final方法。)

 3、修饰变量
      修饰变量是final用得最多的地方,也是本文接下来要重点阐述的内容。

      final成员变量表示常量,只能被赋值一次,赋值后值不再改变。

  当final修饰一个基本数据类型时,表示该基本数据类型的值一旦在初始化后便不能发生变化;如果final修饰一个引用类型时,则在对其初始化之后便不能再让其指向其他对象了,但该引用所指向的对象的内容是可以发生变化的。本质上是一回事,因为引用的值是一个地址,final要求值,即地址的值不发生变化。

  final修饰一个成员变量(属性),必须要显示初始化。这里有两种初始化方式,一种是在变量声明的时候初始化;第二种方法是在声明变量的时候不赋初值,但是要在这个变量所在的类的所有的构造函数中对这个变量赋初值。

  当函数的参数类型声明为final时,说明该参数是只读型的。即你可以读取使用该参数,但是无法改变该参数的值。

   

二、深入理解final关键字

在了解了final关键字的基本用法之后,这一节我们来看一下final关键字容易混淆的地方。

1、类的final变量和普通变量有什么区别?

     当用final作用于类的成员变量时,成员变量(注意是类的成员变量,局部变量只需要保证在使用之前被初始化赋值即可)必须在定义时或者构造器中进行初始化赋值,而且final变量一旦被初始化赋值之后,就不能再被赋值了。

2、被final修饰的引用变量指向的对象内容可变吗?

这段代码可以顺利编译通过并且有输出结果,输出结果为1。这说明引用变量被final修饰之后,虽然不能再指向其他对象,但是它指向的对象的内容是可变的。

3、final参数的问题

     在实际应用中,我们除了可以用final修饰成员变量、成员方法、类,还可以修饰参数、若某个参数被final修饰了,则代表了该参数是不可改变的。如果在方法中我们修改了该参数,则编译器会提示你:The final local variable i cannot be assigned. It must be blank and not using a compound assignment。看下面的例子:

上面这段代码changeValue方法中的参数i用final修饰之后,就不能在方法中更改变量i的值了。值得注意的一点,方法changeValue和main方法中的变量i根本就不是一个变量,因为java参数传递采用的是值传递,对于基本类型的变量,相当于直接将变量进行了拷贝。所以即使没有final修饰的情况下,在方法内部改变了变量i的值也不会影响方法外的i。

从运行结果可以看出,将final去掉后,同时在changeValue中让buffer指向了其他对象,并不会影响到main方法中的buffer,原因在于java采用的是值传递,对于引用变量,传递的是引用的值,也就是说让实参和形参同时指向了同一个对象,因此让形参重新指向另一个对象对实参并没有任何影响。

static ,final,abstract 关键字

static ,final,abstract 关键字

static ,final,abstract 关键字

1.abstract:抽象的。
2.abstract可以用来修饰的结构,类、方法。
3.abstract修饰类,抽象类。
(1)此类不能实例化。
(2)抽象类中一定有构造器,便于子类实例化时调用(涉及,子类对象实例化的全过程)。
(3)开发中,都会提供抽象类的子类,让子类对象实例化,完成相关的操作。

4.abstract修饰方法:抽象方法
(1)抽象方法只有方法的声明,没有方法体
(2)包含抽象方法的类,一定是一个抽象类。反之,抽象类中可以没有抽象方法的。
(3)若子类重写了父类中的所有的抽象方法后,此子类方可实例化
(4)若子类没有重写父类中的所有的抽象方法,则此子类也是一个抽象类,需要使用abstract修饰。

注意。
1.abstract不能用来修饰属性、构造器等结构。
2.abstract不能用来修饰私有方法、静态方法、final的方法、final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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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ckage dy1;

public class ass {
int id;
String name;
static int score=1;
int math;
/**
 * @param id
 * @param name
 */
public ass(int id, String name) {
	super();
	this.id = id;
	this.name = name;
}
public void show(){
	System.out.println("score :"+score);
}
@Override
public String toString() {
	return "ass [id=" + id + ", name=" + name + "]";
}

}




package dy1;

public class as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ass a1=new ass(1001,"李华");
	a1.math=100;
	a1.score=2;
a1.show();
String s1=a1.toString();
System.out.println(s1);
System.out.println("---------------------");
ass a2=new ass(2002,"谢岗");
a2.math=87;
a2.score=5;
a2.show();
String s2=a2.toString();
System.out.println(s2);
System.out.println("---------------------");
maxscore(a1.math,a2.math);
}
public static void maxscore(int a,int b){
	if(a>b){
		System.out.println("最大值是:"+a);
	}else{
		System.out.println("最大值是:"+b);
	}
}
}










package dy1;

public abstract class fin {
int n1,n2;

/**
 * @param n1
 * @param n2
 */
public fin(int n1, int n2) {
	super();
	this.n1 = n1;
	this.n2 = n2;
}

public abstract void sumn();
}
class dd extends fin{
	int num;
	public dd(int n1, int n2,int num) {
		super(n1, n2);
		this.num=num;
	}

	@Override
	public void sumn() {
		int n3;
		n3=n1+n2;
		System.out.println("sum:"+n3);
		if(n3>num){
			System.out.println("n1,n2的和大于num");
		}else{
			System.out.println("n1,n2的和小于num");
		}
	}
	
}







package dy1;

public class findTex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fin f1=new dd(2,4,7);
		f1.sum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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