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十二)

抽象类

如果一个class定义了方法,但没有具体执行代码,这个方法就是抽象方法,抽象方法用abstract修饰。

因为无法执行抽象方法,因此这个类也必须申明为抽象类(abstract class)。

使用abstract修饰的类就是抽象类。我们无法实例化一个抽象类:

Person p = new Person(); // 编译错误

无法实例化的抽象类有什么用?

因为抽象类本身被设计成只能用于被继承,因此,抽象类可以强迫子类实现其定义的抽象方法,否则编译会报错。因此,抽象方法实际上相当于定义了“规范”。

例如,Person类定义了抽象方法run(),那么,在实现子类Student的时候,就必须覆写run()方法:

public class Main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Person p = new Student();
        p.run();
    }
}

abstract class Person {
    public abstract void run();
}

class Student extends Person {
    @Override
    public void run() {
        System.out.println("Student.run");
    }
}

面向抽象编程

当我们定义了抽象类Person,以及具体的StudentTeacher子类的时候,我们可以通过抽象类Person类型去引用具体的子类的实例:

Person s = new Student();
Person t = new Teacher();

这种引用抽象类的好处在于,我们对其进行方法调用,并不关心Person类型变量的具体子类型:

// 不关心Person变量的具体子类型:
s.run();
t.run();

同样的代码,如果引用的是一个新的子类,我们仍然不关心具体类型:

// 同样不关心新的子类是如何实现run()方法的:
Person e = new Employee();
e.run();

这种尽量引用高层类型,避免引用实际子类型的方式,称之为面向抽象编程。

面向抽象编程的本质就是:

  • 上层代码只定义规范(例如:abstract class Person);

  • 不需要子类就可以实现业务逻辑(正常编译);

  • 具体的业务逻辑由不同的子类实现,调用者并不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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