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和类的概念
对象用机器语言对问题域中的事物进行描述,对象通过“属性”和“方法”来分别对事物具有的静态属性和动态属性
类是用于描述同一类型的对象的一个抽象的概念类中定义了这一类对象所具有的静态和动态的属性
类可以看成一类对象的模版,对象可以看成该类的具体实例
类(对象)之间的关系:
关联关系 继承关系 (一般和特殊的关系) 聚合关系(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实现关系
成员变量与局部变量:
成员变量可以是Java语言中任意一种数据类型(包括基本数据类型和引用数据类型)
定义成员变量时可以对其初始化也可以不对其初始化,如果不对其初始化系统会自动对其初始化(布尔类型为false,引用数据类型为null,其余类型为对应类型的"0")
成员变量的作用范围为整个类体
局部变量在定义时要对其初始化,如果不初始化则会报错
引用:Java语言中除基本数据类型之外的数据类型都称之为引用数据类型
Java中的对象是通过对引用的操作其操作的。
对象的创建和使用:
1必须使用new关键字创建对象
2使用 对象(引用).成员变量 来引用对象的成员变量
3使用 对象(引用).方法(参数列表)来调用对象的方法
4不同对象的成员变量有不同的存储空间
5同一类的每个对象共享该类的方法
构造方法:
使用new+构造方法 创建一个新的对象
构造方法是定义在Java类中用来初始化对象的函数
构造方法没有返回值与类同名
当没有指定构造方法时系统会自动添加一个形如 类名(){ }的构造方法,若指定了构造方法则不会再指定构造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