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语言程序设计:问题与求解方法》——2.6节标识符

本节书摘来自华章社区《C语言程序设计:问题与求解方法》一书中的第2章,第2.6节标识符,作者:何 勤,更多章节内容可以访问云栖社区“华章社区”公众号查看

2.6 标识符
标识符是以C语言字符集中的26个大小写英文字母、阿拉伯数字0~9和下划线“_”构成的字符序列;其中,最左边的第一个字符不能是数字(比如 2stu 是错误的)。
在C语言中,只能使用标识符来对变量、符号常量、函数、语句标号、自定义类型(参见第9章)进行命名。
下面字符序列都是合法的标识符:

name , _total , student , sum_1  

而下面是不合法的标识符:

2ab , sum-2 , 123 ,  abc@yahoo.com  , number 7,  x+y  

定义标识符时还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C语言对标识符中英文字符的大小写敏感,也就是说,main与Main、printf与Printf是不同的标识符。main和printf都是C语言中已经规定了的函数名。所以,我们只能用main来作为主函数名,而不能用Main或MAIN等来作为主函数名。
2)在用C语言编程时,可识别标识符的长度受到各种不同版本的C编译器的实现限制。例如,在某一版本的编译器中,标识符的有效长度只有8位,那么所有前8位(即靠左边的8位)相同的标识符将被该编译器当作是同一个标识符(比如 student_1和student_2 )。
3)在满足标识符规定的前提下,标识符虽然可由编程者随意给定,但还是用“见其名而知其意”的标识符来为变量、符号常量、函数等命名更好。这样的程序更容易读懂和维护。
4)编程时,不要用系统定义好的标识符(库函数名、编译预处理命令等)来定义你自己想用的变量名。所以 scanf、printf、define、include等标识符最好不要另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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