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Java开发手册(第2版)-第1章(4)

1.4 OOP 规约

1

【强制】避免通过一个类的对象引用访问此类的静态变量或静态方法,造成编译器解析成本无谓增加,直接用类名访问即可。

2

【强制】所有的覆写方法都必须加@Override 注解。

说明:getObject()与get0bject()的问题。一个是字母的O,一个是数字的0,加@Override 注解可以准确判断是否覆盖成功。另外,如果在抽象类中对方法签名进行修改,其实现类会马上编译报错。

3

【强制】只有相同参数类型、相同业务含义,才可以使用Java的可变参数,避免使用Object。

说明:可变参数必须放置在参数列表的最后(建议工程师尽量不用可变参数编程)。

正例:public List<User> listUsers(String type, Long...

ids) {...}

4

【强制】对外部正在调用或者二方库依赖的接口,不允许修改方法签名,避免对接口调用方产生影响。若接口过时,则必须加@Deprecated 注解,并清晰地说明采用的新接口或者新服务是什么。

5

【强制】不能使用过时的类或方法。

说明:java.net.URLDecoder 中的方法decode(StringencodeStr)已经过时,应该使用双参数decode (String source, String encode)。接口提供方既然明确是过时接口,那么有义务同时提供新的接口;作为调用方,有义务考证过时方法的新实现是什么。

6

【强制】Object 的equals 方法容易抛空指针异常,应使用常量或确定有值的对象调用equals。

正例:"test".equals(object);

反例:object.equals("test");

说明:推荐使用JDK 7 引入的工具类java.util.Objects#equals

(Object a, Object b)。

7

【强制】所有整型包装类对象之间值的比较,全部使用equals方法。

说明:对于Integer var = ? 在-128~127 范围内的赋值,Integer对象是在 IntegerCache.cache 产生的,会复用已有对象。这个区间内的Integer 值可以直接使用==判断,但是这个区间之外的所有数据都会在堆上产生,并不会复用已有对象,推荐使用equals 方法判断。

8

【强制】对于任何货币金额,均以最小货币单位且整型类型存储。

9

【强制】浮点数之间的等值判断,基本数据类型不能用==进行比较,包装数据类型不能用equals 方法判断。

说明:浮点数采用“尾数+阶码”的编码方式,类似于科学计数法的“有效数字+指数”的表示方式。二进制无法精确表示大部分十进制小数,具体原理参考《码出高效:Java 开发手册》。

反例:

float a = 1.0f - 0.9f;

float b = 0.9f - 0.8f;


if (a == b) {

// 预期进入此代码块,执行其他业务逻辑

// 但事实上a==b 的结果为false

}


Float x = Float.valueOf(a);

Float y = Float.valueOf(b);

if (x.equals(y)) {

// 预期进入此代码块,执行其他业务逻辑

// 但事实上equalsx.equals(y)的结果为false

}

正例:

1)指定一个误差范围,若两个浮点数的差值在此范围之内,则认为是相等的。

float a = 1.0f - 0.9f;

float b = 0.9f - 0.8f;

// 10 的−6 次方

float diff = 1e-6f;


if (Math.abs(a - b) < diff) {

System.out.println("true");

}


2)使用BigDecimal 定义值,再进行浮点数的运算操作。

BigDecimal a = new BigDecimal("1.0");

BigDecimal b = new BigDecimal("0.9");

BigDecimal c = new BigDecimal("0.8");


BigDecimal x = a.subtract(b);

BigDecimal y = b.subtract(c);

/**

* BigDecimal 的等值比较应使用 compareTo()方法,而不是 equals()方法。

* 说明:equals()方法会比较值和精度(1.0 与 1.00 返回结果为 false),

* 而 compareTo()则会忽略精度。

**/

if (x.compareTo(y) == 0) {

System.out.println("true");

}

10

【强制】当定义数据对象DO 类时,属性类型要与数据库字段类型相匹配。

正例:数据库字段的bigint 必须与类属性的Long 类型相对应。

反例:数据库表id 字段定义类型bigint unsigned,实际类对象属性为Integer。随着id 越来越大,超过Integer 的表示范围而溢出成为负数, 此时数据库id 不支持存入负数抛出异常。

11

【强制】禁止使用构造方法BigDecimal(double)的方式把double 值转化为BigDecimal 对象。

说明:BigDecimal(double)存在精度损失风险,在精确计算或值比较的场景中,可能会导致业务逻辑出现异常。如:BigDecimal g =new BigDecimal(0.1f); 实际的存储值为:0.100000001490116119384765625。

正例:优先推荐入参为String 的构造方法,或使用BigDecimal 的valueOf 方法。此方法内部其实执行了Double 的toString,而Double 的toString 按double 的实际能表达的精度对尾数进行了截断。

BigDecimal good1 = new BigDecimal("0.1");

BigDecimal good2 = BigDecimal.valueOf(0.1);

12

基本数据类型与包装数据类型的使用标准如下。

1)【强制】所有的POJO 类属性都必须使用包装数据类型。

2)【强制】RPC 方法的返回值和参数必须使用包装数据类型。

3)【推荐】所有的局部变量都使用基本数据类型。

说明:POJO 类属性没有初值,是提醒使用者在需要使用时,必须自己显式地进行赋值,任何NPE 问题或者入库检查,都由使用者保证。

正例:数据库的查询结果可能是null,因为自动拆箱,所以用基本数据类型接收有NPE 风险。

反例:某业务的交易报表上显示成交总额涨跌情况,即正负x%,x 为基本数据类型,调用的RPC 服务在调用不成功时,返回的是默认值,页面显示为0%,这是不合理的,应该显示成中画线“-”。所以,包装数据类型的null 值能够表示额外的信息,如:远程调用失败,异常退出。

13

【强制】在定义DO/DTO/VO 等POJO 类时,不要设定任何属性默认值。

反例:POJO 类的createTime 默认值为new Date();但是这个属性在数据提取时并没有置入具体值,在更新其他字段时又附带更新了此字段,导致创建时间被修改成当前时间。

14

【强制】序列化类新增属性时,请不要修改serialVersionUID字段,避免反序列失败;如果完全不兼容升级,那么为避免反序列化混乱,请修改serialVersionUID 值。

说明:注意serialVersionUID 不一致会抛出序列化运行时异常。

15

【强制】构造方法里面禁止加入任何业务逻辑,如果有初始化逻辑,那么请放在init 方法中。

16

【强制】POJO 类必须写toString 方法。当使用IDE 中的工具source> generate toString 时,如果继承了另一个POJO类,那么注意在前面加super.toString。

说明:在方法执行抛出异常时,可以直接调用POJO 的toString()方法打印其属性值,便于排查问题。

17

【强制】禁止在POJO 类中同时存在对应属性xxx 的isXxx()和getXxx()方法。

说明:框架在调用属性xxx 的提取方法时,并不能确定哪种方法一定是被优先调用的。

18

【推荐】当使用索引访问用String 的split 方法得到的数组时,需在最后一个分隔符后做有无内容的检查,否则会有抛出IndexOutOfBoundsException 的风险。

说明:

String str = "a,b,c,,";

String[] ary = str.split(",");

// 预期大于3,结果是3

System.out.println(ary.length);

19

【推荐】当一个类有多个构造方法,或者多个同名方法时,这些方法应该按顺序放置在一起,便于阅读,此条规则优先于第条规则。

20

【推荐】类内方法定义的顺序依次是:公有方法或保护方法 > 私有方法 > getter / setter 方法。

说明:公有方法是类的调用者和维护者最关心的方法,首屏展示最好;保护方法虽然只是子类关心,也可能是“模板设计模式”下的核心方法;而私有方法外部一般不需要特别关心,是一个黑盒实现;因为承载的信息价值较低,所有Service 和DAO 的getter/setter方法都放在类体的最后。

21

【推荐】在setter 方法中,参数名称与类成员变量名称一致,this.成员名 = 参数名。在getter/setter 方法中,不要增加业务逻辑,否则会增加排查问题的难度。

反例:

public Integer getData () {

if (condition) {

return this.data + 100;

} else {

return this.data - 100;

}

}

22

【推荐】在循环体内,字符串的连接方式使用StringBuilder的append 方法扩展。

说明:下例中,反编译出的字节码文件显示每次循环都会new 出一个StringBuilder 对象,然后进行append 操作,最后通过toString 方法返回String 对象,造成内存资源浪费。

反例:

String str = "start";

for (int i = 0; i < 100; i++) {

str = str + "hello";

}

23

【推荐】final 可以声明类、成员变量、方法及本地变量,下列情况使用final 关键字。

1)不允许被继承的类,如:String 类。

2)不允许修改引用的域对象,如:POJO 类的域变量。

3)不允许被覆写的方法,如:POJO 类的setter 方法。

4)不允许在运行过程中给局部变量重新赋值。

5)避免上下文重复使用一个变量,使用final 描述可以强制重新定义一个变量,方便更好地重构。

24

【推荐】慎用Object 的clone 方法拷贝对象。

说明:对象的clone 方法默认是浅拷贝,若想实现深拷贝,需要覆写clone 方法来实现域对象的深度遍历式拷贝。

25

【推荐】类成员与方法访问控制从严。

1)如果不允许外部直接通过new 创建对象,则构造方法限制为private。

2)工具类不允许有public 或default 构造方法。

3)类非static 成员变量并且与子类共享,必须限制为protected。

4)类非static 成员变量并且仅在本类使用,必须限制为private。

5)类static 成员变量如果仅在本类使用,必须限制为private。

6)若是static 成员变量,则考虑是否为final。

7)类成员方法只供类内部调用,必须限制为private。

8)类成员方法只对继承类公开,限制为protected。

说明:任何类、方法、参数、变量,都严控访问范围。过于宽泛的访问范围不利于模块解耦。思考:如果是一个private 的方法,那么想删除就删除,可如果是一个public 的service 方法或者一个public 的成员变量,那么删除时手心不得冒点汗吗?变量像自己的小孩儿,尽量让它在自己的视线内。变量作用域太大,如果任其无限制地到处跑,你会担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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