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量的性质
- 变量是什么:就是可以变化的量。
- Java是一种强类型语言,每个变量都必须声明其类型。
- Java变量是程序中最基本的存储单元,其要素包括变量名;变量类型和作用域。
变量的作用域
可以分为三种变量:类变量;实例变量;局部变量。
(1)类变量
①从属于类(class),前置标识为static。可以在类中直接使用。static double salary = 25000;
(2)实例变量:
①从属于对象。存在于类之中,方法之外。
②如未赋于变量初始化值,则自动获得默认值(default)。
数值类为0;布尔值为false;其余为null。
③不可以直接使用,需要先指出类名和变量名
eg:在class文件Demo06中定义:String name;
int age;
调用变量:Demo06 demo06 = new Demo06();
System.out.println(demo06.age);
//因为未初始化值,故返回默认值0System.out.println(demo06.name);
//返回默认值null。
(3)局部变量:
①从属于方法,存在于方法之中,即写即用。
②必须声明和初始化值。
常量
- 常量(constant):初始化后不能再改变值。
- 常量的修饰符为final;名称一般用大写字母定义。
static final double PI = 3.14;
注意:
java中修饰符不存在先后关系。double static final PI = 3.14;
此为同义表达。但注意编写规范。
变量的命名规范
所有的 变量、方法、类名:见名知意。
类成员变量:首字母小写和驼峰原则(eg:monthSalary)除第一个单词外,后面的单词首字母大写。
局部变量:首字母小写和驼峰原则。同类成员变量。
方法名:首字母小写和驼峰原则(runRun())。同上二者。
类名:首字母大写和驼峰原则(GoodMan)。
常量:大写字母+下划线:MAX_VAL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