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变化是复用的天敌!
面向对象设计的最大优势在于 : 抵御变化
2. 重新认识面向对象
理解隔离变化:
从宏观层面来看,面向对象的构建方式更能适应软件的变化,
能将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减为最小。
各司其职:
从微观层面来看,面向对象的方式更强调各个类的”责任“
(代码示例中,各个类型图形,各自实现自己的draw)
由于需求变化导致的新增类型不应该影响原来类型的实现 ——各负其责。
对象是什么?
从语言实现的层面,对象是封装了代码和数据。
从规格层面讲,对象是一系列可被使用的公共接口。
从概念层面讲,对象是某种拥有责任的抽象
3. 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原则比具体的模式更重要)
模式不能违背原则,代码调用流程、技巧远没有设计原则重要。
1) 依赖导致原则(DIP)
高层模块(稳定)不应该依赖于底层模块(变化),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抽象(稳定)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变化),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对应于代码示例:
高层模块(Mainform)不应该依赖于底层模块(Line,Rec),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Shape)
实现细节(Line,Rec)应该依赖于抽象。将变化(Line,Rec)隔离
2)开放封闭原则(OCP)
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
对应于代码示例:
第一种设计方式中存在改变(52行,89行,120行);
而第二种设计方式为扩展增加,不修改源代码。
3)单一职责原则(SRP)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变化的方向隐含着类的责任。
参见后续桥模式、装饰者模式
4) Liskov替换原则(LSP)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他们的基类(IS-A)
继承表达类型抽象。
5)接口隔离原则(ISP)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它们不用的方法。
接口应该小而完备。
6)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类继承通常为”白箱复用“,对象组合通常为”黑箱复用“。
继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子类父类耦合度高。
而对象组合则只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耦合度低。
7)封装变化点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让设计者可以在分界层的一侧进行修改,
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的影响,从而实现层次间的松耦合。
8) 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不将变量类型声明为某个特定的具体类,而是声明为某个接口。
客户程序无需获知对象的具体类型,只需要知道对象所具有的接口。
减少系统中各部分的依赖关系,从而实现”高内聚,松耦合“的类型设计方案。
对应于代码示例:
vector<Line>, vector<Rec>就是声明为某个特定类,客户程序需要获知具体对象;
vector<Shape*>声明为某个接口,客户程序只需要知道所具有的接口(Shape)。
与依赖倒置原则是从不同角度看待问题,相辅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