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简单介绍了类的设计,但是包含了一些好的设计原则。
1一些通用的设计原则
(1)一个函数是否设计成成员函数的原则:如果这个函数改变对象的状态,那么这个函数就应该成为这个对象的成员。
(2)对于内置类型成员变量来说,构造函数中应该给他们提供值,否则,在当对象是局部变量时,内置成员变量的值是错误的(使用所占内存刚好含有的值)。
2 文件
头文件的代码中使用见过限定的名字。这样别人使用时就可以尽量少的包含必要的声明。
struct Student_info{
std::string name;
double midterm ,final;
std::vector<double> homework;
bfd::cookiemapping::afdaf adf;
}
3 成员函数
使用::调用同名的非成员函数。::放在名字前,表示我们要使用这个名字的一个版本,但是这个名字不是任何对象的成员。
double Student_info::grade() const{
return ::grade(midterm,final,homework);
}
const对象只能调用const成员函数。
一个函数是否设计成成员函数的原则:如果这个函数改变对象的状态,那么这个函数就应该成为这个对象的成员。
成员函数在类定义中定义时,默认为内联函数。
4 构造函数
不带任何参数的构造函数是默认构造函数
一个对象被创建时,发生的步骤:
(1)系统分配内存,保存这个对象
(2)根据构造函数的初始化列表,初始化这个对象
(3)执行构造函数的函数体
对于内置类型成员来说,构造函数中应该给他们提供值,否则,在当对象是局部变量时,内置成员变量的值是错误的(使用所占内存刚好含有的值)。
例如,
Student_info::Student_info():midterm(0),final(0){}
name和vector不用赋值,因为string和vector会调用自身的默认初始化函数
5 问题
(1)为什么成员变量设置为私有?对象的使用者的创建者不是一个,是什么样的场景?
设置成共有的 不利于类封装,会让客户端直接访问成员变量 这与c++的封装思想相悖。故对不允许客户直接操作的成员变量应设置为私有 并可提供 接口(成员函数)访问该变量
(3)课后习题未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