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数论部分
整数
数学归纳法(非常有用的证明方法)
数学归纳原理(弱归纳)
一个包含整数 \(1\) 的正整数集合如果具有以下性质,即若其包含整数 \(k\) ,则其也包含整数 \(k+1\),那么这个集合一定是所有正整数的集合。
高考要考的。
举个栗子:证明:
\[\sum_{j=1}^{n} j^{2}=\frac{n(n+1)(n+2)}{6} \]-
将 \(n=1\) 代入得 \(\sum_{j=1}^{1} j^{2} = 1\),结论显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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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公式对于 \(n\) 成立,即 \(\sum_{j=1}^{n} j^{2}=\frac{n(n+1)(2n+1)}{6}\) 成立,根据归纳假设有:
则结论成立。
第二数学归纳原理(强归纳)
对于包含 \(1\) 的正整数集合,如果它具有下述性质:
对于每一个正整数 \(n\) ,如果它包含全体正整数 \(1,2,···,n\) ,则它也包含正整数 \(n+1\) 。
那么这个集合一定是由所有正整数的集合。
斐波那契数
定义: \(\ \ f_{1}=1,\ \ f_{2}=1,\ \ 且对n\ge 3,有:\ \ f_{n}=f_{n-1}+f_{n-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