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標稱電壓
定義如下圖,
以25度為例,20度再往上點,
4V 放一下電就往下掉,
3V 放一下電就往下掉,
假設 3.8V 是擁有最多 capacity 可以 discharge 的電壓,放電放了很久仍維持 3.8V,
因此我們定義 3.8V 為這顆電池的標稱電壓,(不同型號的電池也許不一樣)
通常在電池的外觀可以看到此參數,
power consumption 量測
使用假電池測量 power consumption 時,
應該將 電壓 設為 電池的標稱電壓,
因為標稱電壓佔了從滿電到裝置關機電壓這個範圍中最久時間,
也就是意味著在計算 coulomb counting 時,
電池在標稱電壓時,輸出的電流佔很大部分時間,
EX.
假設一個載,需要 4W,
4V 時,輸出 1 A,
3.8V 時,輸出 1.05 A,
3V 時,輸出 1.33 A,
Capacity = Q = I*t
若 假電使用 4V 3.8V 3V 來測量並評估,
以 3.8V 會最接近。
Reference
TI Intro_to_Battery_Management.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