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LSP以及委派的学习心得

LSP是行为子类型的一个规则:

1.子类型可以增加方法,但不可以删除。
2.子类型需要实现抽象类型中的所有未实现方法。
3.子类型重写的方法中必须有相同或子类型的返回值
也就是返回值必须是与父类型相同的类型或者是父类型的子类型,这点我们已经在学习重写的时候学习过了,现在在这里作为了LSP的一部分。返回值要符合协变。
4.子类型中重写的方法必须使用相同类型的参数。其实参数可以符合反协变,但是由于java中不认可反协变,所以如果参数中有反协变会被当做重载来处理。
5.子类型重写的方法不能抛出额外的异常。另外LSP也适用于指定的方法:更强的不变量也就是数量可以更多,更弱的前置条件,更强的后置条件。

之后,我们学习了LSP在泛型中的应用,泛型是不会协变的,在这里我们学习了一个关键的概念,那就是类型擦除,所谓类型擦除,就是指,编译完成后,编译器会丢弃类型参数的类型信息,因此这种类型的信息在运行中是不可用的,所以泛型是不会协变。

在接下来我们又学习了委派,在这里我们首先学习了comparator和comparable两种比较的实现方式,在这里进行了一定的分析,我的理解如下:如果ADT需要比较大小,或者要放到Arrays或Collections里进行排序,可以实现Comparator接口,并且重写里面的compare方法即可。ppt中的例子就是创建一个comparator类,在里面实现比较的方法,然后在edge类里创建一个comparator类所属的对象,这就可以引用我们刚刚学过的方法,这也就是委托的一种形式。另外一个方法就是让ADT去实现Comparable接口,重写其中的compareTo方法。其与comparator的区别在于他不需要构建新的Comparator类,比较代码放在ADT内部,这里就不存在任何的委派了。

通过这个例子,我们知道,一类对象请求另一个对象的方法,就是委托,这明显也是代码复用的一个形式,我们还学过其他代码复用的方法,那就是继承,那么我们什么时候用继承,什么时候用委托呢?当我们需要的复用部分较小的话,我们应该采用委托的方式,否则,我们才采用继承。

委派还分为两种委派:显示委派,通过传递一个对象给另一个对象实现;隐式委派,通过方法内部的成员变量来实现。委派和继承的区别是:继承可以理解为通过新操作来扩展基类或者覆盖父类操作,而委派则是调用一个对象的操作发送给另一个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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