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 基础语法 Par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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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o大家好我是Tomatooo,这是我的Java学习笔记第4期,话不多说直插主题——
变量
先讨论基本类型的变量
变量必须先定义后使用
示例:
int age = 1;
上面定义了一个int
类型的变量,名称为age,初始值为1
。
不写初始值,变量就自动被赋予一个默认值,int类型默认值总是0
。
注意:变量不但可以重新赋值,还可以赋值给其他变量
常量
定义变量的时候,如果加上final
修饰符,这个变量就变成了常量。
示例:
final double PI = 3.14;
常量进行初始化后就不可再次赋值,再次赋值会导致编译错误。
根据习惯,常量名通常全部大写(这点在C语言同样适用)。
var关键字
这一部分摘自廖雪峰大佬的网站
*有些时候,类型的名字太长,写起来比较麻烦。例如:
StringBuilder sb = new StringBuilder();
这个时候,如果想省略变量类型,可以使用
var
关键字:
var sb = new StringBuilder();
编译器会根据赋值语句自动推断出变量
sb
的类型是StringBuilder
。对编译器来说,语句:
var sb = new StringBuilder();
实际上会自动变成:
StringBuilder sb = new StringBuilder();
因此,使用
var
定义变量,仅仅是少写了变量类型而已。
变量作用范围
Java中多行语句用花括号{}括起来。很多控制语句都以{ }作为它们自身的范围
只要正确地嵌套这些{ },编译器就能识别出语句块的开始和结束。而在语句块中定义的变量,它有一个作用域,就是从定义处开始,到语句块结束。超出了作用域引用这些变量,编译器会报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