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聊聊Js的历史,1994年Netscape公司发布了Navigator浏览器0.9班。这是历史上第一个比较成熟的网络浏览器。轰动一时。但是,这个版本的浏览器只能用来浏览,不具备交互功能,最主要的就是表单验证了,无法做到表单验证,只能由服务器来判断 这样做就太浪费资源了
所以他们需要一种运行在浏览器的脚本语言去和网页互动。工程师Brendan Eich负责开发这种新语言,他觉得没必要设计的很复杂,只要能够完成一些简单操作就够了,比如判断表单验证
1994年正是面向对象编程 C++ Java , BrendanEich无疑受到了影响,Javascript里面所有的数据类型都是对象(object),那到底要不要设计“继承”机制呢?
如果真的是一种简易的脚本语言,它其实不需要继承机制,但是Js里面都是对象,必须要有一种机制,将所有对象联系起来,所以Brendan Eich最后还是设计了继承机制。
但是他不打算引入“类class“的概念,一旦有了类,Js就是一种完整的面向对象编程语言了,这样好像有点太正式了,而且增加了入门的难度。他考虑C++和Java语言都是使用new命令生成实例。因此他就把new命令引入了Js,用来从原型对象生成一个实例对象,但是Js没有class类,怎么来表示原型对象呢?[Es6]是否脱离当时的初衷呢!!!!
这是他想到了C++和Java new的时候会调用类的构造函数,所以他做了一个简化的设计,在Js语言中,new命令后面跟的不是类,是构造函数。
new运算符有缺点,用构造函数生成实例有一个缺点就是无法共享属性方法,每次生成都是一个副本,这样极大的浪费了资源,考虑到这一点,Brendan Eich决定为构造函数设置一个prototype属性。这个属性包含一个对象(以下简称"prototype对象"),所有实例对象需要共享的属性和方法,都放在这个对象里面;那些不需要共享的属性和方法,就放在构造函数里面。实例对象一旦创建,将自动引用prototype对象的属性和方法。也就是说,实例对象的属性和方法,分成两种,一种是本地的,另一种是引用的。
以DOG构造函数为例
function DOG(name){
this.name = name;
}
DOG.prototype = { species : '犬科' };
var dogA = new DOG('大毛');
var dogB = new DOG('二毛');
alert(dogA.species); // 犬科
alert(dogB.species); // 犬科
species是实例共享的对象,是引用,只要修改了prototype对象的属性,就会影响到两个实例对象
DOG.prototype.species = '猫科';
alert(dogA.species); // 猫科
alert(dogB.species); // 猫科
总结:由于所有的实例对象共享同一个prototype对象,那么prototype对象就好像是实例对象的原型,而实例对象则好像"继承"了prototype对象一样。这就是Js继承机制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