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从设计中取出不需要的类
只有Get/Set方法的类不算是一个必要的类,Get/Set方法也不算是有意义的行为。这种类降级为属性更加合适。
3.8 去除系统外部的类
如果一个类只调用系统领域的方法,而系统没有向该类调用,则可以认为这个类并不属于系统。可能只是系统的使用者,我们没必要去为此建模。 创建此类时应该问一问“这个类在系统内做什么事情?”
3.9 不要把操作变成类。
“我需要一个做。。。事情的类”,如果有这种想法,请先认真斟酌。这个类真的代表了某个关键抽象概念吗?
名字是动词或者派生自动词的类很值得怀疑,应该考虑这个类可能只是一个尚待发掘的抽象概念的一个行为。
但是Command模式是例外,因为它本来就是用来封装操作的。
3.10 在分析阶段我们经常引入代理类,在设计阶段,我们常会发现很多代理类是没有用的,应当去除。
面向对象的奶牛生产面向对象的牛奶,那么是奶牛向牛奶发送"uncow yourself"?还是牛奶向奶牛发送"unmilk yourself"?
我们可能面对此尴尬时想到应该有一个奶农的代理类,负责消息控制,如果真的如此,那奶牛和牛奶还有什么有意义的行为了?
我个人认为这个问题比较有两面性,不完全赞同,也不是到处都合适。在MVC架构中经常会看到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