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方法的声明与实现
oc方法的声明在@interface中 大括号外@end上面
oc方法的实现在@implementation 中@end上面
OC方法中,一个参数对应一个冒号
方法名:
例 fangFaMing:(冒号也是方法名的一部分)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参数名:(参数类型)参数 参数名:(参数类型)参数 ;
例 -(int)fangFaMing:sumWithNum1:(int)num1 andNum2:(int)num2;
易犯错误
1.只写声明,不写实现
2.将@end这个结束标记丢了
3.类的声明或实现都不能写在c的函数中
4.属性的声明必须写在大括号当中
5.在声明属性的时候,不能直接赋值
6.声明与实现不能嵌套
7.方法的声明只能写在大括号下面,@end上面
8. '-[Person run]: unrecognized selector sent to instance 0x100109c80' 就是对象没有找到run这个方法
9.创建一个类的时候一定要写上:NSObject,这样这个类才具有创建对象的能力。
总结
@import <Foundation/Foundation.h>
//类的声明
@interface Iphone : NSObject//使类就有创建对象的能力
{
@public
int _model;//型号
}
//方法分成两种:对象方法和类方法
//注意对象方法
//1.对象方法以-开头,2.所有的数据类型都要放在()当中,且只有数据类型要放在()里面3.方法名遵循驼峰原则 4.如果是没有参数的方法,方法名后面什么都不用写 5.如果是有参数的方法,一个参数对应一个:,冒号属于方法名的一部分 6.一般oc当中都会把方法名写的像句子一样,做到见名知意。
//无参无返回值
-(void)lookMyPhone;
//无参有返回值
-(char *)receiptMessage;
//有参无返回值
-(void)sendMessage:(char *)message toPhoneNumber:(char *)number;
//有参有返回值
@end
//类的实现
@implementation Iphone
-(void)lookMyPhone{
NSLog(@"型号是%i",_model);
}
-(char *)receiptMessage{
return "hello";
}
-(void)sendMessage:(char *)message toPhoneNumber:(char *)number{
NSLog(@"你在给%s,发送%s",number,message);
}
@end
int main(int argc, const char * argv[])
{
//oc当中的对象可以作为另一个对象的成员变量。通过谁属于谁来判断,如果放进语境当中,符合人们的习惯,前面的就是后面的成员变量。
//1.开辟存储空间 2.初始化成员变量(整数初始化为零,oc当中的对象作为成员变量时初始化为空(nil)3.返回空间的地址
Iphone *iphone1 = [Iphone new];
//给成员变量赋值
iphone1->_model = 2;
//建第二个对象
Iphone *iphone2 = [Iphone new];
iphone2->_model = 5;
//总结:1.一个类可以有多个对象,对象之间互不影响
//2.一个对象的成员变量或对象方法,只能通过指针来调用。
//3.一个对象的成员变量或方法,只能由本类或对象来调用。
return 0;
}